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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宿迁市2010年经济体制改革要点的通知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宿迁市2010年经济体制改革要点的通知
(宿政办发〔2010〕151号 2010年7月15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宿迁市2010年经济体制改革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2010年经济体制改革要点
(市发展改革委 2010年6月)

  2010年全市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国家、省发展改革委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各项改革目标,继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创新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完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创新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巩固“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成果,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创新审批服务机制,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健全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大力推进联审会办制度。完善网上审批,加强内外网审批衔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构建“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的全新格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发展改革委)
  2.进一步推进招标投标管理改革创新。进一步扩大公共资源交易进场范围,逐步建立“同城合一”管理模式。加强招标投标综合执法,强化标前、标中和标后监管。加快推进网上招标采购进程。出台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市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意见等制度,努力促进我市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不断深化招标投标管理“宿迁特色”。(市招管办)
  3.深化城乡规划建设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审批体制,健全城乡规划授权委托管理机制,强化授权委托管理的灵活性和规范性,进一步激活开发区活力,全面提高城乡规划水平。规范城市规划执法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属地化管理,确保执法公平、公正。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12319”城建热线建设,建立接受群众咨询、投诉、举报的联动机制。(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4.深化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整合优化政府组织机构,使之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并积极探索和推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改革。明确责任,着力解决职责交叉、权责脱节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改进“窗口”机构的服务与管理,健全办事制度,公开办事依据,简化办事程序,转变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和公信力。(市编办、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致力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创新行政执法模式,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市法制办、市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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