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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行政执法工作评议考核方案》的通知

  (五)向我市不具备公务员身份的基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送调查问卷,了解社会公众代表对被评议考核单位履行行政执法职能、执法工作水平与工作作风、执法绩效的评价情况。

  附件:1、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标准

  2、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情况统计表(略)

  附件1: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标准

  一、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15分)

  (一)向社会公开本单位法定执法依据、职责、程序的情况(3分)

  (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4分)

  (三)规范本单位自由裁量具体标准的情况(3分)

  (四)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情况(3分)

  (五)行政执法卷宗归档情况(2分)

  二、规范性文件管理情况(10分)

  (一)部门规范性文件起草、征求意见、审核、统一公开发布、评估清理等工作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2分)

  (二)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前置审查工作情况(3分)

  (三)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建议的处理和审查回复工作情况(2分)

  (四)部门起草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情况(3分)

  三、履行行政执法职能情况(25分)

  主要通过《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情况统计表》(附件2)数据反映行政执法工作职责的具体履行与完成情况。

  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20分)

  (一)行政执法的合法性与合理性(18分)

  1、执法主体适格(2分)

  2、执法程序完备(8分)

  3、执法决定(8分)

  (1)认定事实清楚(3分)

  (2)适用法律正确(3分)

  (3)自由裁量合理(2分)

  (二)办理时限(2分)

  及时快速办结(未超法定时限也未在法定时限内拖延)

  五、参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处理行政执法信访、行政执法投诉情况(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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