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防空地下室施工若干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现将《福建省防空地下室施工若干技术要求(试行)》印发给你们,该技术要求的内容应作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人防质量监督部门必须把握的质量控制点和防空地下室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
福建省防空地下室施工若干技术要求(试行)
根据《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和《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的规定,现就防空地下室施工的主要质量控制点及其技术处理要求如下。
一、钢筋工程
1、钢筋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钢筋表面和每捆(盘)钢筋均应有标志。进场时应按批号及直径分批检验,并按规定抽取试样作力学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应采用热轧钢筋,不得采用冷轧带肋钢筋、冷拉钢筋等经冷加工处理的钢筋。
2、工程结构的构造要求应根据国家标准设计图集《防空地下室结构设计》(07FG01)实施。当抗震等级高于三级时,人防构造还应满足相应的抗震要求。
3、承受动荷载作用的钢筋混凝土板、墙应配置双层双向钢筋。在顶层钢筋网和底层钢筋网之间,应设梅花形布置的拉结筋,其直径不小于6mm,间距不大于500mm,弯钩直线段长度不小于拉结筋直径的6倍且不小于50mm。
4、承受动荷载作用的纵向受力钢筋锚固长度为普通钢筋混凝土构件的1.05倍,即laF=1.05La;搭接长度liF=1.2~1.4laF。在任何情况下,受力钢筋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250mm,纵向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300mm,受压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00mm。
5、当受拉钢筋d>28mm,受压钢筋d>32mm时,不宜采用绑扎搭接接头。
二、混凝土工程
1、水泥进场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或进场试验报告,当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1个月)时,应做复查试验.并按试验结果使用。
2、人防工程混凝土应连续浇筑施工,宜少留施工缝,特别要避免垂直施工缝。工程口部防护密闭段的构件、各种管井等有防护密闭要求的,应一次性整体浇筑混凝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