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乌鲁木齐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乌政办〔2011〕191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
《乌鲁木齐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乌鲁木齐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有效遏制艾滋病的蔓延,根据《
艾滋病防治条例》、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新政发〔2011〕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我市高度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全市各区(县)、各部门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有关部署和要求,积极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基本形成了“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格局。社会公众艾滋病防治知识水平大幅度提高,监测系统逐步完善,检测网络基本形成,针具交换、美沙酮维持治疗工作稳步开展,人群覆盖范围逐步扩大,性传播阻断工作不断深入,高危人群艾滋病相关风险行为明显改善,感染者随访、管理和母婴阻断工作不断深入,艾滋病医疗救助、关怀和社会救助工作已成规模,综合防治措施全面落实,社会歧视有所减少。但我市艾滋病流行形势依然严峻,目前防治工作面临着一些新情况:吸毒途径传播艾滋病与性传播并存成为主要传播途径,疫情开始向一般人群扩散,而结核病疫情加重了艾滋病防治工作的严峻形势,男男性行为传播上升明显。感染者和病人的随访管理十分困难,易感染艾滋病行为人群和流动人口的防控工作难度加大,防治工作中还存在着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防治政策落实不平衡、配套政策缺失、人员素质较低、工作效率不高,干预措施覆盖率低等挑战,防治任务十分艰巨。
(二)高度重视,明确任务。艾滋病防治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的原则,继续落实国家、自治区现行艾滋病防治政策,力争到2015年我市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疫情快速上升的势头得到基本遏制,到2020年全市疫情得到较好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