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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力做好恢复水毁工程促进灾后重建工作的紧急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力做好恢复
水毁工程促进灾后重建工作的紧急通知
(杭政办发电〔2011〕2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入梅以来,我市已出现3次持续强降水过程,发生旱涝急转,给人民群众的财产和生产生活造成了重大损失及严重影响。据气象部门预报,6月18日-19日,我市又将经历新一轮强降雨过程。对此,各地要立即行动,一手抓强降雨防范工作,一手抓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努力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尽快恢复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新一轮强降雨防范工作
  今年是建党90周年、“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确保安全度汛,关系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意义重大。各地要清醒地认识到所面临的严峻形势,新一轮强降雨与上一轮强降雨时间间隔很短,土壤含水量饱和,山塘水库普遍满蓄,调蓄能力相对较弱,如遇暴雨洪水,发生山洪地质灾害和超标准洪水的可能性很大。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克服麻痹思想,发扬连续作战的优良作风,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第一要务,严肃防汛纪律,全面落实防汛责任制,积极做好应对准备。各级防汛责任人要确保到岗到位,加强应急值守,及时通报信息,保证联络渠道畅通,做到措施更扎实、工作更到位,全力打好抗洪救灾攻坚战。
  二、抓紧抢修水毁工程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抓紧抢修水毁水利工程设施,克服“等、靠、要”的思想,发动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及时修复危及防洪安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的水毁工程,针对一些水利工程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抓好整改,抓紧除险加固,确保安全度汛。要迅速派出抢修队伍,全力抢修水毁道路和受损的通讯、电力等基础设施,确保交通运输和通信安全畅通,保证电力供应,尽快恢复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三、妥善安排灾民生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稳定群众情绪,做好灾民的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各级要及时下拨抗洪抢险救灾资金和物资,保证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住所、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及时医治,不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要突出重点,着重组织好重灾户的生产生活,给予适当的指导和帮助,把工作落实到各家各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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