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全面落实农业生产减灾措施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干部、技术人员深入灾区,指导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做好农田排涝设施清理,特别是农业产业基地和设施农业基地的排涝清理工作。要及时抢收抢播粮食作物,对因持续阴雨导致失收的小麦、鲜食大豆等作物,要抓住雨停时机,迅速抢收。对尚未播种的单季晚稻,要抢季节插种;对大雨冲毁的秧田和大田,要及时补种。对蔬菜作物,要做好清沟排水工作,及时抢播速生叶菜,以满足市场需求;加强病虫害防治,并在农药安全间隔期后上市,确保质量安全。对滞销的西瓜、桃子等水果,要及时掌握本地和周边地区的销售情况,设法为农户联系销路,鼓励农户主动拓宽销售渠道。要切实加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加大动态巡查密度,及时做好畜禽舍消毒隔离工作,密切注意疫情,防止重大疫病发生。要引导水产养殖户加强巡塘,加固塘基堤坝,适当降低水位,落实投喂抗应激类药物、增氧并减少投料等措施,雨后要及时处理塘底、消毒水体。
五、扎实做好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所有山塘水库、在建涉水工程、重要堤防、山洪易发区等的巡查排查。要充分发挥基层防汛体系的作用,气象信息员、山塘水库巡查员、山洪灾害预警员、地质灾害监测员要进岗到位,加强监测、及时预警。要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处置问题,确保不决堤、不决口、不出现大面积进水。要切实做好城市防洪和内涝积水抽排工作,将内涝积水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各地应急抢险队伍要严阵以待,特别是一些重点地段、险工险段,应急突击队要及时到位,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要落实抢险物资的保障,备好备足各类物资器材,确保抢险需要。同时,进一步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加强对因强降雨可能诱发的山洪、塌方、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的防范工作,遇到重大险情,要提前组织实施转移避险工作,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六、全力组织开展抗灾救灾
各级政府要及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加大防灾、抗灾、救灾投入力度,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农业、交通、民政、水利、国土资源、卫生、公安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主动协调,密切配合,派出工作组深入灾情、汛情严重地区,积极开展救灾复产和灾区重建工作,确保交通畅通、大灾之后无大疫和灾区社会治安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