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确工作职责。市商务局负责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及统筹协调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农贸市场所在地区人民政府和乡(镇、办事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做好组织、动员、维护稳定等工作;市委宣传部负责舆情引导、加强正面报道;市财政局、市价调办负责审核拨付相关经费;市物价局负责对配送蔬菜零售价格进行监督管理;市农委负责协调配送企业生鲜蔬菜的货源组织;市工商局负责加强农贸市场的日常监管,维护良好经营秩序;市交警支队负责对配送车辆发放市内通行证,方便配送车辆快速通过,满足配送需要;国家统计局贵阳调查队负责密切关注市场蔬菜价格的变动情况。
(三)加大扶持力度。
1.对试点配送企业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专项补助。从市价调基金中安排专项补助资金150万元,对试点配送企业配送基础设施进行专项补助,主要包括配送车辆、冷藏设施、分拣包装设备、检测设备、信息化平台建设等,专项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投资总额的50%;对于投入大、运营效果好、公益性突出的试点企业可按照一事一议方式专题研究。
2.对试点配送企业试运营期间发生的经营性亏损给予价差补贴。从市价调基金中安排价差补贴资金150万元,对两家试点企业在2011年6月-12月试点期间产生的经营性亏损给予价差补贴。具体补贴金额根据实际发生额,经市财政局、市价调办审核后据实拨付。
(四)严格监督管理。财政、价调、商务等部门要严格资金管理,防止出现骗补行为;物价、工商部门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确保限价管理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农贸市场经营秩序管理,严厉打击欺行霸市,价格垄断等违法经营行为。
(五)加强宣传引导。试点工作是一项新的探索,需要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赢取各方的理解支持。在宣传部门的指导下,各区要建立舆情收集分析机制,密切与各方的沟通协调,适时准确发布新闻,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六)做好稳定工作。试点工作所在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高度重视、勇于担当,加强舆情引导,制定维稳工作预案,充分化解各种矛盾,做好维稳工作,切实做到守土有责,为试点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
贵阳市开展农贸市场生鲜蔬菜统一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季 泓(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沈 兵(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