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严格监管土方车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责任单位: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安监局、建设管理局、执法局配合)
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对接联动,研究建立完善的土方车长效管理机制。交通运输部门要对全市土方运输企业情况进行一次摸排,统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全面审查车辆运输许可、企业运营资质、GPS设备安装等。建设管理部门要建立土方运输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要求施工单位规范管理施工工程车,不得多层转包,不得聘用不符合规范资格的运输企业或个人。对于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质监部门要加强对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和压力容器的检测监管,提高车辆行驶安全系数。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认真审核、审批车辆行驶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责令其悬挂警示标志,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加强路面巡查,落实管理制度。
4.出租车、摩托车、集中接送车等车辆的整治(责任单位: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安监局配合)
在综合整治期间,交警部门要严厉查处出租车不按规定变道、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查处摩托车无证、无牌、遮牌、变造伪造号牌、不佩戴安全头盔、超载等违法行为。对于集中接送车辆(通勤车),各区交警部门要进行全面的排查,掌握准确的数据,并逐一走访,检查车辆、驾驶人是否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必要时可以和使用单位签订安全责任状,责令使用单位加强对通勤车的监督。
(七)提升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市预防办牵头,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分工负责)
认真制定本单位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保障,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有效解决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反应慢、救援不协调等问题。
(八)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经费投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安全出行氛围;教育部门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列入教学计划;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介刊播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开辟专题专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运输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农业部门要认真开展"平安农机"宣传教育活动;交警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把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逐步引向深入。各区政府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村委会、企事业单位等基层组织的作用,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和特点,组织力量深入人员密集的企业、外来人口集中的镇(街)、村(居)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百姓喜闻乐见的集中宣传、咨询活动,有针对性地提高外来务工人员、农村客运驾驶人、摩托车驾驶人、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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