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制定的创新型吉林建设科技行动计划的通知
(吉政办发〔2011〕13号)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 (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省科技厅制定的 《创新型吉林建设科技行动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
创新型吉林建设科技行动计划
(省科技厅)
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根据《
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总体实施方案》、《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纲要2006-2020》以及 《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意见》 (吉发 〔2010〕19号),特提出以下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建立开放的科技管理体制、完善的科技创新动力机制,优化整合科技资源配置,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有机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引领吉林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通过产学研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产业化。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搭建服务平台,促进企业与科研机构相结合。
(二)深化体制改革,完善创新机制建设。科技活动由以科研机构为主体转向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结合;科技投入由以政府配置资源为主,转向建立多元化的创新投入体系;政府管理由以直接配置资源的微观管理为主,转向打造有利于创新的政策和制度环境;创新政策由以部门政策为主,转向跨部门的综合性配套政策;激励机制由以奖励制度为主,转向智力、技术、管理参与分配。
(三)重点突破,有所为有所不为。集中力量解决制约吉林技术创新能力提高和科技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重大瓶颈问题和薄弱环节。
(四)多部门协同互动、系统推进。采取系统化的组织方式,多部门协同推进,保证创新过程的连续顺畅,实现创新投入的倍增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