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
| 目标任务
| 总体要求
| 牵头部门
| 负责人
| 责任部门
| 负责人
| 配合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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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棚户区改造工程
| (一)棚户区拆迁征收。
| 1.依法开展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八公开、一承诺”制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和谐拆迁。做好土地丈量、评估、征收、出让等资源配置工作,做到适时净地、规范出让、优化配置。
2.加强征地征收区域环境文明管理,规范设置围挡、照明及警示设施,严控拆迁扬尘和环境噪声,最大限度减少房屋拆除对周边的影响,明确房屋拆除在保证交通、保护环境和保障居民日常生活的具体要求,做到文明征拆。
|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孔庆勋
| 市棚改办
道里区政府
道外区政府
南岗区政府
香坊区政府
平房区政府
| 许洪江
郭冀平
井 岗
丁 坚
孙洪庆
于得志
| 市发改委
市环保局
市财政局
市城乡建设委
市城乡规划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公安交管局
哈供排水集团
哈物业供热集团
哈中庆燃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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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99片现有棚户区拆迁征收工作,首批启动的49片、467万平方米棚户区年内全面完成征拆任务,实现净地;二环以内的267处零散棚户房彻底拆除干净。铁路环线两侧30米范围内的棚户区改造率先实现拆除整治达标,32万平方米棚户区全部拆除,完成绿化、彩化,形成沿线新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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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出让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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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序衔接征迁净地与挂牌出让,加快棚户区改造土地利用、回迁安置、项目开发等建设,年内实施棚改项目土地出让挂牌36处,建设规模1112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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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棚户区改造保障房建设。
| 1.棚改回迁房和异地安置房建设严格执行规划设计规范,科学合理确定高度、密度和容积率,建筑风格与区域环境相协调,搞好新建房空间布局和户型设置,建筑采光适宜,居住空间满足需求、舒适便利,合理配建停车场、公共绿地、安全通道及适宜的休闲健身设施,水、热、电、气、通信及有线电视等配套齐全,居民群众评价满意率达到90%以上。
2.棚户区改造建设工程主体项目和辅助项目不得随意漏项、减项、降低标准及简化功能,整体建筑和内在空间不得随意放大或缩减。严格进行主体工程、隐蔽工程、装修工程和施工材料的质量监督,达到优质标准,居民入住一次性验收合格。
3.制定加快建设的工期计划,科学排定工程建设的阶段性进度,限时推进、限期达标,统筹组织庭院道路、公共绿地和娱乐、健身等配套设施及时跟进完成,确保被动迁居民如期进户,小区房屋、设施、环境整体达标。
4.建立棚户区改造建管交接制度,完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制定居民入住便捷程序,落实物业管理的各项措施,巩固建设成果,维护正常功能,保持宜居环境,方便居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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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棚户区改造为载体,直接改善约5.5万户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具备廉租资格、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困难家庭全部实现应保尽保,低保家庭和低保残疾人家庭全部纳入保障范围。通过棚户区改造,提供廉租房5200套、公租房1.1万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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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棚户区改造示范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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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群力西区“民生尚都”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规划建设中华巴洛克、海城街老街坊、中央大街辅街、银行街铁路大院等5处腾迁改造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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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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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开工41个棚改项目,开工总面积896.8万平方米,竣工391.1万平方米。回迁房开工401.9万平方米,竣工178.2万平方米,回迁进户2.6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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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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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市政道路24条,铺设地下管网18万延长米,配建中小学、幼儿园、警务室、图书馆等公共服务设施440处,辟建绿地100万平方米,停车泊位5.5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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