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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


  附件2:
北京市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事项相关文本

第一部分  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



  1、《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授权委托书》
  2、《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3、《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材料补正通知书》
  4、《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5、《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
  6、《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材料的核实记录》
  7、《申请北京市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审批表》
  8、《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9、《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10、《北京市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送达回证》

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职务:
  委托人联系电话:

  被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被委托人职务:
  被委托人联系电话:

  今委托             (被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在               (申请北京市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的机构名称)办理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事宜。
  授权内容:
  □1、接受行政机关依法告知的权利;
  □2、代为提交申请材料、更正、补正、补充材料的权利;
  □3、代理申请人行政许可审查中的陈述、申辩的权利;
  □4、签收行政许可相关文书、证明文件的权利;
  □5、其他权利。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公章):                被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申请人力资源服务
行政许可申请表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填 写 说 明

  一、申请书应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工整;或者直接下载电子版填写打印。
  二、表内填写不下的内容另附A4纸填写。
  三、机构性质:指申请机构为企业单位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等法人单位。
  四、服务方式:指主营或兼营人力资源服务。
  五、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是指与申请单位有直接隶属关系的上级主管部门,对该单位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的同意意见,并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无上级主管部门的不用填写。
  六、隶属法人单位情况:指非法人单位隶属的法人单位情况,申请单位自身为法人单位的不用填写。

申 请 报 告

(主要包括必要性、可行性、服务宗旨、筹建过程等内容)

                    

机构名称

全称:

简称:

机构性质

 

服务方式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服务电话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移动电话

 

现有

资产

状况

 

1、现有资金:       元。

2、现有设施:                       

设施总值:         元。

3、现有资产总额:           元。

办 公 用 房

自有:      m2

租用:    m2

合计:   间    m2

人员

情况

专职人员数

兼职人员数

取得从业资格证书人数

   

 

 

上级主管部门意见:(申请单位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此栏由上级主管部门填写)

 

(公章)

年  月  日

隶 属 法 人 单 位 情 况(申请单位系非法人单位的填写以下内容)

单位名称

 

所有制性质

 

法定代表人

 

固定电话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移动电话

 

隶属法人单位意见:(申请单位系非法人单位的,此栏由隶属法人单位填写)

 

(公章)

年  月  日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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