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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部分药品剂型调整规范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部分药品剂型调整规范的通知
(京人社医发〔2011〕174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对社会发布后,根据各方反映,经组织核实,现对其中部分药品名称、剂型等内容进行调整规范。
  请根据规范内容做好信息系统维护工作,并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部分药品剂型调整规范一览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О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药品目录》(2010年版)部分药品剂型调整规范一览表

序号

部分

编号

药品名称

调整内容

1

中药

174

小儿肠胃康颗粒

药品分类由“乙类”调整为“甲类”;报销限制内容由“费用需由个人部分负担”调整为“限儿童”。 

2

中药

963

保妇康栓(泡沫剂)

药品名称由“保妇康栓(泡沫剂)”调整为“保妇康栓”。

3

中药

986

止痛化癥胶囊(片)

药品名称由“止痛化癥胶囊(片)”

调整为“止痛化癥胶囊(颗粒、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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