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部分药品剂型调整规范的通知
(京人社医发〔2011〕174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对社会发布后,根据各方反映,经组织核实,现对其中部分药品名称、剂型等内容进行调整规范。
请根据规范内容做好信息系统维护工作,并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部分药品剂型调整规范一览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О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药品目录》(2010年版)部分药品剂型调整规范一览表
序号
| 部分
| 编号
| 药品名称
| 调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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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药
| 174
| 小儿肠胃康颗粒
| 药品分类由“乙类”调整为“甲类”;报销限制内容由“费用需由个人部分负担”调整为“限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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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药
| 963
| 保妇康栓(泡沫剂)
| 药品名称由“保妇康栓(泡沫剂)”调整为“保妇康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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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药
| 986
| 止痛化癥胶囊(片)
| 药品名称由“止痛化癥胶囊(片)”
调整为“止痛化癥胶囊(颗粒、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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