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活动方式
(一)自查自纠。医疗机构根据卫生部和省卫生厅工作安排,认真排查梳理本单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问题,发现问题,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和时间表,及时加以整改,并将自查自纠工作贯穿始终。
(二)督导检查。
1.专项检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卫生部、省卫生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本辖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检查(督导检查表见附件3)。省卫生厅结合2011年“三好一满意”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组织全省专项督导检查。
2.重点抽查。省卫生厅组织检查组对全省部分医疗机构进行重点抽查。
(三)严肃查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分别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发现的严重问题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医疗质量和安全事件的机构和人员进行严肃查处,并予通报。省卫生厅和医疗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分别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发现的严重问题予以处理。
(四)总结交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及时总结评估专项整治活动的成效,推广专项整治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2011年11月中旬,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部属、省属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厅直属医院将本辖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总结报省卫生厅。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是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这一医改目标的重要措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切实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角度出发,提高对此次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层层落实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务求实效。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方案,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明确组织分工、活动安排、工作重点,指导医疗机构落实各项活动内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结合本地区、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际情况,认真剖析当前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环节,通过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教育培训、加大治理力度等综合手段,集中治理,抓点带面,点面结合,逐层突破,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认真总结,查找不足,持续改进。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障医疗安全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需要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在推进活动不断深入开展的同时,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逐步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相关制度、指标体系和工作机制,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从阶段性活动逐步转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逐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持续改进。
附件:
1.广东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2.广东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责任状
3.2011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督导检查表
附件1
广东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廖新波 省卫生厅副厅长
成 员:
孙炳刚 省卫生厅办公室副主任
甘远洪 省卫生厅规财处处长
冯惠强 省卫生厅农村卫生处处长
黄毓文 省卫生厅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处副处长
温伟群 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