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2009-2010年获得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的高职院校要抓紧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尽快使设备投入使用,发挥效益,并按照《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总结报告要求》(见附件3),撰写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建设报告。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等2009年获得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高职院校须按要求填写《2009年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由中央集中采购的专业设备货款支付情况表》(见附件4),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等2010年获得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高职院校须填写《2010年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到位情况表》(见附件5)。
(四)申报高职院校应精心准备,填写《2010年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和《实训基地申报联系人表》(附件2)。于6月9日前,将《2011年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实训基地申报联系人表》、论证报告、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建设报告、《2009年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由中央集中采购的专业设备货款支付情况表》、《2010年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到位情况表》等有关材料,一式八份以正式公函形式报送到省教育厅高教处,电子文档发至qibajiu@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本文附件不印发,请到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gdhed.edu.cn)查阅下载。
附件:1.2011年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略)
2.实训基地申报联系人表
3.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总结报告要求
4.2009年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由中央集中采购的专业设备货款支付情况表
5.2010年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到位情况表
广东省教育厅
2011年6月1日
附件2:
实训基地申报联系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