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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促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十二条 本暂行办法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暂行办法自2011年7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附件:厦门市企业研发机构备案申请表

厦门市企业研发机构
备案申请表

  机构名称:                 
  依托单位:                 (盖章)
  通信地址:                 
  联 系 人: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传  真:                      
  E-mail:                     
  申请日期: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

申 请 须 知

  1、依托单位申请研发机构备案,应符合《厦门市促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的暂行办法》条件和要求。
  2、依托单位向市科技局提出书面备案申请,申报资料包括:
  1)企业研发机构备案申请表
  2)企业关于设立研发机构的文件(董事会决议、会议纪要或企业文件)
  3)企业研发机构负责人任命文件
  4)企业研发机构未来两年的研发经费预算
  5)企业专兼职研发人员名单(包括姓名、学历、职称、职务、所在岗位等)及其社保证明
  6)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上年度研发费用的专项审计报告
  7)企业主要研发设备清单
  8)研发场所说明
  9)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如企业近两年研发项目情况、研发机构未来三年的发展规划等。
  申报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要求胶装),一式二份加盖公章送市科技局体系创新处。
  3、市科技局根据企业报送的备案申请材料进行调研核实,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核实或评审后予以确认并颁发企业研发机构证书。

  一、研发机构基本情况

研发机构名称

 

所属技术领域

□□ 01 电子信息 02 软件 03航空航天 04 光机电一体化 

05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  06 新材料  07新能源与高效节能 08环境保护 09地球、空间与海洋 10核应用技术 11农业 12其它高新技术

依托单位名称

 

企业法人代表

 

电话

 

传真

 

企业成立时间

 

企业员工总数

 

企业研发场所

面积

 

企业研发人员数量

 

企业上年

财务状况

销售收入总额

(万元)

 

研发费用总额

(万元)

 

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

 

研发设备总价值(万元)

 

净利润(万元)

 

实际纳税(万元)

 

研发机构

设立文件号

 

研发机构负责人

任命文件号

 

研发机构

总人数

 

研发机构负责人

姓 名

年龄

学历

职称

专业

手 机

主任/所长

 

 

 

 

 

 

副主任/副所长

 

 

 

 

 

 

副主任/副所长

 

 

 

 

 

 

人员

配备情况

固定人员

流动人员(客座)

职称情况

学历情况

职称情况

高级

中级

其他

硕士以上

本科

本科以下

高级

中级

研发人员

 

 

 

 

 

 

 

 

管理人员

 

 

 

 

 

 

 

 

其他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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