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城乡社区服务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京民社区发〔2011〕237号)
各区县民政局:
现将《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城乡社区服务工作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城乡社区服务工作行动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27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和《
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服务管理,进一步推进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城乡社区服务工作,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全面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围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目标,以落实大民政建设任务为主线,以服务居民群众为宗旨,以统筹城乡社区服务发展为切入点,创新社区服务管理模式,加快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公共服务、志愿互助服务、便利服务覆盖到城乡社区,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社区服务需求,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社区居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居民的服务需求作为第一信号,把居民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真正把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成为服务居民、造福居民的民心工程。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设施建设、财力投入、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尊重社区居民的主体地位,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共驻共建、资源共享,形成推进社区服务发展的合力。
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紧密联系实际,把握区域特色,加强分类指导,创新工作载体,切实解决长期以来困扰和阻碍首都社区服务发展的突出问题,力戒形式主义,使社区服务工作始终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