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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的通知


  (1)低温雨雪冰冻导致省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干线中断48小时以上,滞留1万辆以上,或全省100万以上旅客滞留,并对社会产生极为严重的影响;

  (2)低温雨雪冰冻导致大范围的电力设施遭受严重破坏,并对全省电网运行产生极其严重的影响;

  (3)低温雨雪冰冻造成地级以上市供水、供气、通信等大范围中断,粮油等生活必需品大范围脱销,并对社会造成极为严重的影响。

  3.4.2 防冻Ⅱ级应急响应启动标准

  低温雨雪冰冻程度达到以下情形之一的,启动Ⅱ级防冻应急响应:

  (1)气象部门发布全省红色寒冷预警信号,持续时间72小时以上,预计对我省造成严重影响;

  (2)低温雨雪冰冻导致省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干线中断24小时以上,滞留车辆5000辆以上;

  (3)低温雨雪冰冻导致大范围的电力设施遭受破坏,并对全省电网运行产生严重影响;

  (4)低温雨雪冰冻造成部分县(市、区)的供水、供气、通信中断,粮油等生活必需品供应紧张,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

  3.4.3 防冻Ⅲ级应急响应启动标准

  低温雨雪冰冻程度达到以下情形之一的,启动Ⅲ级防冻应急响应:

  (1)气象部门发布全省橙色寒冷预警信号,或省内4个及以上县(市、区)发布红色寒冷预警信号,持续时间48小时以上;

  (2)低温雨雪冰冻对4个及以上县(市、区)的农业、林业或养殖业造成重大影响;

  (3)低温雨雪冰冻导致省内高速公路中断12小时以上,或导致省内4个及以上县(区)的公路运输受阻或中断24小时以上,且灾情可能进一步扩大。

  3.4.4 防冻Ⅳ级应急响应启动标准

  低温雨雪冰冻程度达到以下情形之一的,启动Ⅳ级防冻应急响应:

  (1)省内3个以内县(市、区)发布红色寒冷预警信号或3个以上县(区)发布橙色寒冷预警信号;

  (2)低温雨雪冰冻对3个以内县(市、区)的农业、林业或养殖业产生较大影响;

  (3)预计低温雨雪冰冻可能导致高速公路交通中断12小时左右,或导致省内3个以内县(市、区)的公路运输受阻或中断24小时左右。

4 预防预警机制

  4.1 预警信息

  4.1.1 海洋、气象、水文信息

  4.1.1.1 省水文局负责实时水情雨情信息的监测预警。当实测降雨量1小时超过30毫米、3小时超过50毫米,6小时超过80毫米,12小时超过100毫米,及时报告省防总和相关单位。

  江河汛情按下列要求报送:

  (1)当发生小洪水时,每12小时报告一次水情,每24小时发布一次洪水预报或视洪水变化情况加密洪水预报的频次。

  (2)当发生中等洪水时,每6小时报告一次水情,每12小时发布一次洪水预报或视洪水变化情况加密洪水预报的频次。

  (3)当发生大洪水时,每3小时报告一次水情,每6小时发布一次洪水预报或视洪水变化情况加密洪水预报的频次。

  (4)当发生特大洪水时,每小时报告一次水情,每3小时发布一次洪水预报或视洪水变化情况加密洪水预报的频次。

  4.1.1.2 省气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实时气象信息的监测预警,当发生热带气旋、暴雨、气象干旱、低温冰冻等灾害性天气时,及时报告省防总和相关单位。

  4.1.1.3 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负责风暴潮、海浪、海温情况的监测预警,预计未来沿岸将出现070米及以上风暴潮增水或近海海域出现250米及以上有效波高时,发生海水低温的情况时,要及时报告省防总和相关单位。

  4.1.2 工程信息

  4.1.2.1 堤防信息

  (1)主要江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级堤防工程管理单位要加强工程监测和视频监视,并将防护面积达万亩以上的堤防及其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同级三防指挥部门。洪水发生地区的地级以上市三防指挥部门要在每天20时前向省防总报告工程防守或出险情况;大江大河干流重要堤防、涵闸等出现重大险情的,要在险情发生后1小时内报告省防总。

  (2)防护面积达万亩以上堤防或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重大险情,堤防工程管理单位要迅速组织抢险,及时通知可能受影响区域相关管理部门,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三防指挥部门报告险情情况、工程失事可能造成的影响、抢护方案、除险情况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等。

  4.1.2.2 水库信息

  (1)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运行管理单位要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三防指挥部门报告,同时加强对大坝、溢洪道、输水管等关键部位的监测和视频监视,服从三防指令,按照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进行调度。其中,大、中型水库、小(一)型水库超过汛限水位时,要同时将汛情和工程运行状况向上一级三防部门报告,必要时向省防总报告。

  (2)水库出险时,水库运行管理单位要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所在地人民政府和有管辖权的三防指挥部门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险情情况、工程失事可能造成的影响、抢护方案、除险情况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等,并按照既定的水库防洪抢险预案迅速处置险情。其中,大、中型水库、小(一)型水库出现重大险情时,要在1小时之内报告省防总。

  4.1.3 灾情信息

  灾害发生后,有关单位要及时向同级三防指挥部门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各级三防指挥部门要尽快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三防指挥部门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要立即上报;对于重大灾情,各地级以上市三防指挥部门要在灾害发生后两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告省防总,省防总及时将情况汇总报省委、省政府,并续报灾情核实、处置等情况,为抗灾救灾提供科学依据。

  4.1.3.1 台风洪涝灾情信息

  主要包括洪涝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淹没水深(水位)、范围与视频,受灾人口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业、工业信息交通运输业、水利设施等方面的损失,人员伤亡基本情况、城市受淹情况,以及抗洪抢险等综合情况。

  4.1.3.2 干旱信息

  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受旱面积、受旱程度、对城乡居民生活和工农业生产造成的影响,以及抗旱等基本情况。

  4.1.3.3 低温冰冻信息

  主要包括低温冰冻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范围、视频、受灾人口,以及对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通信、供电、供水、供气设施等方面受损情况。因低温冰冻造成省内道路交通、民航、铁路等交通中断或受阻,造成供电、通信、供水、供气等设施出现线路结冰、受损等情况时,相关单位要于事发两小时内报告同级政府和三防指挥部门。

  4.2 预防预警行动

  4.2.1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4.2.1.1 组织准备。构建各类灾害易发重点区域防御机制和监测网络,落实责任人、抢险队伍和预警措施,加强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服务组织机构的建设。

  4.2.1.2 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包括病险工程,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2.1.3 预案准备。制订各类河道、水库和城市防洪防涝预案、台风风暴潮防御预案、蓄滞洪区安全转移预案、山洪地质灾害防御预案、防旱预案、防御热带气旋预案以及防冻预案等;研究制订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方案、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以及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制订江河堤防的险工险段抢险方案。

  4.2.1.4 物资准备。按照不低于国家物资储备的标准,分区域储备必需的抢险物资和设备。在防御重点部位,要储备一定数量的机动抢险及救助物资和设备,以备急需。

  4.2.1.5 通信准备。充分利用公用通信网络,确保三防通信专用网,蓄滞洪区、暴雨山洪易发区、低温冰冻易发区等的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网,确保雨情、水情、风情、冻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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