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1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沪卫医政[2011]067号)
各区县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市级医疗机构,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临床药事管理质控中心,市院内感染质控中心,华山医院抗生素研究所,市医学会,市医院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56号)精神,我局决定开展上海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现将《2011年上海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2011年上海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2.2011年上海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检查标准(略)
上海市卫生局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1:
2011年上海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沪卫办医政〔2011〕13号),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优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结构,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有效遏制细菌耐药;针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加以解决;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效措施和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改进。
二、活动范围
本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是二级以上公立医院。
三、组织管理
市卫生局负责制定本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负责全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