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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民政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民政事业发展合作协议》实施工作的通知

  九、倡导婚俗新文化,推进殡葬事业发展
  (一)深化婚姻、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到 2015年,黄河三角洲地区所有婚姻登记机关达到国家等级标准。实现在线婚姻登记和网上预约登记服务。推广婚礼式颁证服务,倡导婚俗新风尚。实行在线办理收养登记。
  (二)加快殡葬管理服务改革。黄河三角洲地区火化率保持在95%以上。建立困难群众殡葬基本服务政府补贴制度。坚持合理布局,推广生态、环保绿色公墓建设。加强殡葬服务监管,依法查处殡葬违法行为,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建立推进落实《部省合作协议》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副省长任召集人,有关部门负责人和黄河三角洲地区6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参加,对贯彻落实《部省合作协议》负总责。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具体负责推进落实《部省合作协议》的各项工作。黄河三角洲地区有关市、县(市、区)建立相应协调领导机制,负责本地区落实《部省合作协议》事项。
  (二)加大制度创新力度。坚持把先行先试、制度创新摆在突出位置,加快民政工作改革创新,提高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在区划管理体制、城乡一体化救助制度、社区服务机制、优抚住房保障、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养老服务、慈善募捐、社会组织培育监管、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等民政工作领域积极探索改革,勇于突破,并及时将成熟的经验上升为政策、法规,使民政改革创新的成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进一步增强城乡社区的自治功能,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协调服务作用,努力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三)建立完善财政投入和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黄河三角洲地区民政事业的资金投入,建立多渠道资金筹集机制。规范对民政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提高使用效益。
  (四)加强民政基层工作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用社会工作人才、建立村级民政助理员队伍、开展教育培训、落实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福利待遇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力量。
  (五)提高民政信息化水平。按照全省“金民工程”总体规划,黄河三角洲地区先行先试,加快民政信息化建设步伐。建设民政对象数据库,实现民政信息资源共享,为提高民政工作科学决策水平提供支持;建设民政基层全业务软件和民政业务信息系统,实现网上协同办公,实现民政保障资金的社会化发放;建设民政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实现网上办事、信息公开和交流互动,提高民政公共服务的信息化水平。
  (六)强化责任和工作考核。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本实施方案进行细化分解,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步骤,落实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各有关市每半年向省推进落实《部省合作协议》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一次工作情况。省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年向民政部和省政府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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