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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三)提交材料中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写上“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签字。

  (四)申请人对告知内容不明确的,应及时与本行政机关联系,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承诺内容

重庆市**区县(自治县)卫生局:

  我(单位全称:                   )申请从事                     (填写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位于                    (填写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为      ,联系人为      ,联系电话为            , 邮政编码为       ,经营面积为          平方米,从业人员为       人。

  根据告知承诺审批方式的有关规定,我承诺如下:

  1.本人对以上告知内容已经全面知晓和完全理解,承诺已经达到你局告知的许可条件。

  2.本人承诺在未取得《卫生许可证》前,不开展未经许可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

  3.本人承诺在经营中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人承诺接受你局的监督和检查,如有违法现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本人承诺以上陈述真实、合法、有效,是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承诺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告知人:重庆市**区(县)卫生局    承诺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二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项目名称

及 编 号

 

负 责 人

 

联系人

 

 

申请单位

 

经济性质

 

单位地址

 

电话及邮编

 

工程地址

 

工程起止时间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项目类别

 

设计单位

 

建筑规模

 

总投资(万元)

 

建设用途

 

申 报 材 料

编 号        材 料 名 称            页 数

             

卫生设施:

              

申请单位意见

 

 

 

 

 

 

(公 章)

          

 

主管部门意见

 

 

 

 

 

 

(公 章)

         

收到申请书日期

 

 

 

 

 

 

 

         

卫生监督人员      

备 注: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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