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提交材料中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写上“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签字。
(四)申请人对告知内容不明确的,应及时与本行政机关联系,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承诺内容
重庆市**区县(自治县)卫生局:
我(单位全称: )申请从事 (填写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位于 (填写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为 ,联系人为 ,联系电话为 , 邮政编码为 ,经营面积为 平方米,从业人员为 人。
根据告知承诺审批方式的有关规定,我承诺如下:
1.本人对以上告知内容已经全面知晓和完全理解,承诺已经达到你局告知的许可条件。
2.本人承诺在未取得《卫生许可证》前,不开展未经许可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
3.本人承诺在经营中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人承诺接受你局的监督和检查,如有违法现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本人承诺以上陈述真实、合法、有效,是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承诺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告知人:重庆市**区(县)卫生局 承诺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二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项目名称
及 编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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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 责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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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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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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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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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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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及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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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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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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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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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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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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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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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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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投资(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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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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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材 料
编 号 材 料 名 称 页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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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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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 收到申请书日期
年 月 日
卫生监督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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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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