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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收到延续登记表日期:

        

  

卫生监督人员:    

经办监督员意见:

 

卫生监督人员:             

           

卫生监督机构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卫生行政部门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延续日期:          

 

许可证号: 渝卫公证字〔   〕第           号

  

有效期限:           日至         

领证人签收:                 年   月  日



  附件五
  重庆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适用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业主)、路名或门牌号变更]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重庆市卫生局制



申请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地   址

 

卫生许可证编号

渝卫公证字〔    〕第        号

许可证发证时间

      

许可证有效期限

       日至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变更内容(请在相应的□内打“√”)

□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路名或门牌号

申请变更内容变更前:

    

申请变更内容变更后:

    

申请变更理由:

  

申请人(签章)

年    月    日

申请资料:(请在所提供资料前的□内打√)

□ 卫生许可证原件;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和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的资格证明;

□ 单位名称变更需提供:有关部门核准的证明材料(如变更前后的工商营业执照);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任职证明或有关部门核准的证明材料(如变更前后的工商营业执照);

□ 路名或门牌号变更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路名或门牌号变更证明。

本申请单位保证:本申请书中所申报的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及有关证明是真实有效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可信的。如有不实之处,本单位愿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申请人        (签章)

年     月     日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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