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指导所属职业学校积极开展创业指导和创业意识教育。加强创业政策宣传,搭建信息平台,在做好一般就业引导工作的同时,重点帮扶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群体,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
市科技局:开展大学生科技创业推进计划,加强科技孵化器建设,引导大学生和科技成果持有人入孵创业;做好科技下乡工作,为农村劳动者创业提供技术支持;支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能力建设,为科技型企业和科技人员创业搭建平台,提供服务。
市经信委:以加快经济发展、创业促进就业为立足点,在结构调整、技术创新、产业政策扶持、企业减负等方面,加大对创业企业的扶持力度,推动创业企业快速发展。
市民政局:鼓励和引导复退军人自主创业,宣传国家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指导复退军人参加创业培训,开展创业活动,帮助复退军人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
市财政局:不断加大创业带动就业资金投入,整合就业资金,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和绩效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市人社局:牵头制定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任务和目标;制定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考核办法。制定落实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相关政策,开展创业培训,探索创业带动就业的有效工作机制;组建专家志愿团,完善创业项目库,为创业者提供全方位的创业指导、项目开发、项目跟踪等服务,负责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和农民工省级示范园、创业园等创业孵化基地建设。
市国土局:对创业主体、创业企业优先保障用地需求。
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协调指导创业经营场所的规划建设,为创业主体提供广阔创业空间。
市农委:实施农民培训计划,对有培训需求的返乡农民工,开展短期、中期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帮助农民工返乡创业;做好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为农村劳动力从事涉农创业活动提供便利。
市统计局:对创业各项指标进行定期调查、统计、分析和预测,为创业带动就业提供可靠的理论依据。
市招商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更大规模地吸引外商来招投资创业,带动更多的人员就业。
市工商局:在市场准入、政策支持和优化市场环境等方面,简化程序,完善措施,完善登记窗口“绿色通道”,为创业主体提供申请、受理、审批“三优先”的一站式服务。
市人行:指导各金融部门认真落实贷款扶持政策,对创业项目优先安排贷款支持。加强与财政、人社部门的协调,优化贷款环境,积极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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