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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十二五”国内合作交流发展规划的通知


  大力推进接轨上海。以“一基地、四中心”建设为重点务实推进接轨上海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以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为目标,围绕我市建设国际重要的旅游休闲中心、全国文化创意中心,电子商务中心和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开展有影响、有实效的接轨上海融入长三角合作交流活动。抢抓高铁时代和后世博经济新机遇,进一步发展后世博经济,着力提升杭州城市能级。积极开展长江三角洲城市合作专题,与长三角其他城市共同推动长三角区域的联动发展,重点在交通、信息、环保、旅游、金融、物流、会展、医保等方面开展合作。
  大力推进都市经济圈。抓住国家推进长三角“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重大机遇,围绕省委省政府“两创”总战略和建设杭州都市经济圈的决策部署,创新体制机制,突破行政区域,加强合作交流。以实施《杭州都市经济圈规划》为龙头,以健全专委会为抓手,以项目合作为重点,推进杭州都市圈建设。进一步发挥杭州在区域联动发展中的龙头作用,推进规划共绘、交通共联、市场共构、产业共兴、品牌共推、环境共建、社会共享,形成以杭州市区为极核,杭州市域网络化大都市为主体,湖州、嘉兴、绍兴三市市区为副中心,德清、安吉、海宁、桐乡、绍兴、诸暨等杭州相邻六县市为紧密层,联动湖州、嘉兴、绍兴市域的杭州都市经济圈。全面提升区域整体实力,建成世界第六大城市群重要板块、亚太国际门户有机组成、全国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先行区和浙江创业创新核心区。统筹城乡区域发展,认真贯彻《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以新型城市化为主导进一步加强城乡区域统筹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委〔2010〕17号)。切实为五县(市)发展搭建经济、科技、人才合作交流平台。坚持承接产业梯度转移与培育郊区型特色产业相结合,加快五县(市)现代工业、现代都市农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五县(市)与八城区的联合发展,合作共赢。发挥萧山、余杭的区位优势,探索建立区片联席会议制度,牵头举办区县(市)发展论坛等合作交流活动,发挥好纽带作用。推动重点领域项目合作。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空间连接,切实打通断头路;加快包括轨道交通在内的都市圈快捷交通网络建设,以交通促合作。把改善民生作为发展杭州都市经济圈的重要任务,加快推进公交、医保、邮政、通信、旅游等一体化。加强生态环境的共同治理。推动都市圈内区域文化体育融合,共同参与举办有关传统节庆节会,增强四市人民的文化、体育交流。加强市场体系建设,构建统一、开放、便捷、高效的物流市场,降低物流成本。建立健全都市圈区域内人才、科技、教育、文化共享机制。加强与邻杭节点县(市)的合作。萧山、余杭等区、县(市)要进一步加强与邻杭节点县(市)的合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推进区、县(市)联动,逐步推进产业的合理布局和一体化融合发展。
  大力推进对口支援。坚持帮扶与合作相结合,重在合作,“输血与造血”相结合,重在造血的方针,做好对口帮扶四川阿坝州、甘孜州和对口支援重庆涪陵区工作。抓好整村推进工程,推进经济技术合作。帮助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援建公益事业。加强培训和干部挂职交流工作,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做好对口支援西藏那曲、新疆阿克苏和四川青川的工作,援建一批公益项目,开展干部挂职交流,积极推进经济合作。
  大力推进山海协作。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以项目合作为中心,以资源与产业合作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经济合作力度。切实推进资源与产业合作,建立两地信息和项目定期沟通机制。加大对区、县(市)考核力度,推进项目合作。推进萧山与淳安两地的山海协作工作。积极实施“山海协作工程?百村经济发展促进计划”,围绕农民增收、产业发展的重点,抓好典型,以点带面。进一步扩大合作领域,着力抓好旅游、科技、人才、劳务、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领域的合作,积极推动经济社会共同发展。
  大力推进对外服务。充分发挥驻杭办事机构在信息交流沟通、两地合作项目的综合分析、协调服务和配合重大经贸活动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外地驻杭机构的服务、管理和指导。充分发挥异地在杭商会、来杭投资企业协会和杭州在外商会、走出去发展企业及驻外办事机构在沟通联络、促进发展、招商引资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大“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力度。各区、县(市)要充分利用“两外”力量,延伸区、县(市)合作交流工作的渠道。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合作交流体制机制
  认真贯彻浙江省委、省政府和杭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内开放加强国内合作交流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国内合作交流体制机制。
  健全国内合作工作体制。按照《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内开放加强国内合作交流的若干意见》(浙委〔2009〕72号)和《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内开放加强国内合作交流的实施意见》(市委〔2010〕14号)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市和区、县(市)两级国内合作交流工作体系,理顺工作关系,完善工作职能,配齐机构人员,为确保“十二五”国内合作目标任务提供体制保障。
  健全国内合作工作机制。完善招商引资绩效评价体系,建立招商引资绩效数据采集网络,开展招商引资绩效评价工作。建立和完善招商引资信息共享平台,不断提高信息化和网络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坚持和完善杭州都市经济圈四级工作机制,即市长联席会议的决策机制、政府秘书长工作会议的协商机制、主任办公会议的议事机制和专业委员会项目合作的执行机制。建立友好城市政府层面定期互访和相互参加重大经济、科技、文化交流活动制度。进一步发挥友好城市在推进国内合作交流工作中的作用,深入推进与各友好城市的经济社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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