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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十二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3.强调效能性。课程便于集中培训或网络教学;适合本地学校现有物质条件实际情况;便于教学者教学再设计以实现教学目标和理念等。
  (二)内容及责任主体
  根据《上海市“十二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中关于课程内容的设置,课程开发内容有师德与素养课程、知识与技能课程、实践体验课程三大类别。
  师德与素养课程分为师德类课程与素养类课程,师德类课程由市、区、校共同开发,其中学校承担2个学分的课程开发任务;素养类课程由市、区课程开发部门承担。
  知识与技能课程开发主要由市、区课程开发部门承担。
  实践体验课程开发由基层学校校长负责。具有实践体验特征的各级研修基地的课程由领衔人负责。
  (三)开发主体
  凡从事过教师培训课程开发,具有教师培训经历(包括校本研修),并得到受训人员好评的本市中、小、幼教师;相关的高校、市级教育科研、教研及市级教师培训机构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从事过教师培训课程开发并具有教师培训经历且得到受训人员好评的其他人员。
  (四)开发标准
  1.文本类课程:文字表达、图标使用、标注、参考文献等规范;版式版面、图文、色彩、字体字号富有艺术性和审美情趣。印刷工艺、纸质合乎技术标准。
  2.音视频类课程:声像清晰、稳定,无变声、变色等技术缺陷;声画同步;编辑自然,节奏合适。
  3.互动类媒体课件:操作简便,不能随意删改,易于使用者掌握;互动设计符合学习者需要;交互设计合理,智能性强,便于学习者进行研究性学习。
  4.网络课程:能为学习者提供自主学习、协作学习的工具,导航清晰、链接准确,网络反馈与响应及时,为学习者提供足量的操作性活动等。
  5.实践体验类课程:学校从校情与教师需要出发,做好课程方案,方案要呈现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模式、学习团队组织、学习方式、学习过程、学业评价。课程以提高教师育德能力、教学能力、科研能力为目标,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班级管理、家庭教育、学生心理辅导和学科德育等教育实践知识;二是课程开发、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评价、学法指导等教学实践知识;三是教学研究、教育科研等教科研实践知识。课程模式可以采用观察记录、教学设计、观课评课、专题研讨、特色展示、课题研究、学情分析等。
  上述五类课程标准详见附件。
  (五)申报程序
  市、区县、校根据需求发布课程征集指南。上海市教师教育课程资源建设与评审小组,负责市级课程开发的信息发布、资源征集与课程审批。各区县教师进修院校,负责区级课程开发的信息发布、资源征集与教材审批。学校负责校本课程开发的信息发布和资源征集。
  课程申报者根据课程开发组织部门发布的信息,索取课程评审表,提交申请和教材(含实践体验课程方案),经所在单位、上一级单位盖章认可后递交。中小学教师申报的课程汇总至区县教师进修院校,经区县审定后统一报送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其余教师教育培训机构申报的课程经所在单位、上一级单位审定后报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六)申报要求
  1.法规要求:须符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著作权等相关法律法规。
  2.内容要求:须符合《上海市“十二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中的教师培训课程设置要求、符合每年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的课程开发指南要求。
  3.材料要求:填写申请书。提交课程文本、讲义、或详细讲课提纲、PPT课件。提交讲课实录光盘。提交讲课效果评价报告或证明材料。如是实践体验课程,还需提交实施方案与实施案例。
  4.课时要求:每门课程的教学时间以45分钟为一课时,4课时(半天)为计量单位,分为4课时、8课时、12课时、16课时等。
  5.条件要求:申报的课程所属区县有专门的部门负责管理,如是网络课程还需要所属区县提供硬件支持设备和网络管理服务。
  6.学分要求:申报教师可以提出课程学分建议,最终由评审专家组根据内容评审决定。
  二、课程共享
  1.“十二五”期间,市课程开发组织部门每年两次组织专家对申请的课程进行评审。区县级课程的评审由区县课程开发部门自主安排。经评选推出的课程,由市、区县分别按编制《选课指南》并在上海市教师培训共享课程管理平台内公布,供广大教师选用。
  2.鼓励各区县或其他从事教师培训机构向市课程审批部门推荐优质课程或教材。各校实践体验课程方案经实施和区县评估后择优推荐,供全市各学校借鉴。
  3.上海市教师培训共享课程管理平台将跟踪课程使用情况,滚动公布选课人数和学员反映,实行优胜劣汰。
  4.支持教师为实现自主发展选择跨区域、跨系统、个性化的课程开展学习。参加这类学习的教师可按自主选择--个人申报--区县按标准确认协调--完成学习--通过评估---管理部门认定学分的程序进行。区县审核该类课程的基本标准是:所选科目属于“十二五”培训三大类别范畴,所选的培训单位信誉度高、教学过程严谨、实效性强。
  三、实施与管理
  (一)实施主体与组织形式
  师德与素养课程由学校组织实施。可以采取远程学习或集中培训等组织形式,可申请授课者送教上门。
  知识与技能课程由市教师培训机构和区县教师进修院校组织实施,鼓励师范院校、综合院校等各类教师教育培训机构积极参与。以班级授课为组织形式,通过面授或远程教育方式开展;
  实践体验课程由校长组织实施,以团队学习为主要组织形式。各级研修基地领衔人负责该团队的活动。
  (二)管理主体
  上海市教委对市属及各区县培训机构的教师培训课程资源共建共享工作进行统筹、督导、评估。
  上海师资培训中心负责市级课程实施的组织、协调与监督;负责各区县间共享课程的协调和监督;上海远程教育集团协助管理。
  各区县教师进修院校协助上海师资培训中心对市级课程实施开展管理和协调;负责区级培训的课程开发、组织实施、绩效管理等以及教师个性化学习的组织和管理;负责对学校和相关研修基地的实践体验课程等进行指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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