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 电子商务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取得贷款的票据、支付利息的票据、使用贷款的计划安排等相关材料
| 该条每项资料必备;平台企业若只申请该项资金支持,还须提交第六条项目中①-④项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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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人才引进和扩大就业项目
(第十一条)
| 第十一条第一款
| 高级人才身份证、职务聘书、劳动合同、工资报表、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票等证明材料
| 该款每项资料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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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第十一条第二款
| 2009年(含)以后毕业大学生身份证、毕业证、企业用工合同等复印件;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据;2010年9月30日为止缴纳个人养老保险满一年的企业员工名单及实缴信息情况、2011年9月30日为止缴纳个人养老保险满一年的企业员工名单及实缴信息情况
| 该款每项资料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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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电子商务专业
楼宇项目
(第十二条)
| 第十二条第一款
| 电子商务专业示范楼宇:以市商务局和财政局牵头组织专家评审小组的“电子商务专业楼宇综合考核评审”结果为申请依据
| 该款每项资料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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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第十二条第二款
| 新开专业楼宇:专业楼宇介绍、单一产权证明、入驻电子商务企业办公场地租赁合同及租金优惠证明、网络设施配置等实际支付费用票据、区(市)县政府认定为电子商务专业楼宇的文件、专业楼宇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及实际支付的有效凭证
| 该款每项资料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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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外包服务项目
(第十三条)
| 项目资金申请表(二)、行业协会与市商务局签定的合同及相关费用支付凭证
| 每项资料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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