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市级地质灾害危险(隐患)点发展趋势预测分析。为明确防灾职责、完善地质灾害管理制度,地质灾害隐患点根据地质灾害险情与威胁程度划分出不同级别,其中,市级地质灾害危险点为大型、中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其标准分别为威胁人口500-1000人或威胁资产5000-10000万元、威胁人口100-500人或威胁资产500-5000万元的地质灾害危险点。
根据上述原则,参照四县三区近几年防灾预案和全市区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确定的重大地质灾害危险(隐患)点为基础,结合我市历年调查了解的重大地质灾害点危害情况和2011年汛前检查情况,确定39个主要地质灾害危害点纳入市级地质灾害防灾预案(附件2)并就其发展变化趋势进行了预测分析。
二、地质灾害防御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的防灾联动机制。国土资源部门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具体负责威胁城镇居民和乡村农户住房安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交通部门要重点做好公路、航道沿线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利部门要重点做好河道、水利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和因洪水引发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建设和市政部门要重点做好市政设施及周边地质安全隐患防治工作;教育部门要重点做好学校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工业经济、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重点做好工业企业、矿山开采等生产活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工程建设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在建项目地质灾害预防和监管工作;旅游主管部门要重点做好风景旅游区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要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为重点,认真落实和不断完善基层防灾体系。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建立信息双向互动机制,重要信息、突发事件要及时通报,快速反应实现防灾信息与部门工作间的充分衔接,以确保防灾效益最大化。
(二)认真落实防灾预案。要在不断完善防灾预案的基础上建立预案公示制度。实行县级领导联系县级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工作制度,并予以公示。乡镇人民政府也要以“分片区”的方式把每个地质灾害点防灾责任落实到乡镇人民政府具体领导并向社会公布,实现“点点有人管、处处有人抓”。要组织制作防灾明白卡和避灾明白卡,发放到监测责任人和可能受威胁的每户群众手中,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群众明白。一旦出现险情,乡镇、村(社区)、组防灾负责人要迅速按照预案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
(三)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将汛期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时段,严防死守,确保安全。要继续坚持汛前巡查、汛期排查、重点核查制度,加大巡排查工作力度,及早发现灾害隐患,及时将其纳入监控范围,落实防灾措施,切实避免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要认真落实汛期值班制度,确定带班领导、专人值班。在汛期要确保市、区县和乡镇之间的信息畅通,达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为制定地质灾害预案和防治措施提供正确依据。进一步加强汛期和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注意排查薄弱环节,强化基层预警预报实效,切实做好临灾预报和避险撤离工作。
(四)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各区县应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要防御区段编制防灾预案,明确监测责任人及监测人。监测工作部署应针对不同灾种的特征、分布情况有针对性的布设并在预案编制中予以说明。监测手段的选择,在危害性大和技术经济条件许可的前提下,应采用多种方法和仪器监测,配置专业监测人员。对群测群防工作的监测,市、县两级地质环境监测站、参与地质灾害调查的专业技术队伍和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做好简易监测方案的选择和监测员的培训。对监测项目的测量、数据记录和分析监测设施保护,尤其是出现临灾前兆的判别,险情的及时处理和报告均要求监测人员能较熟练的掌握。
地质灾害的成功预报是取得成功减灾工作效果的前提。目前我市地质灾害预报主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市、县国土、气象部门联合发布汛期区域性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二是推进群测群防地质灾害点在出现临灾前兆时进行临灾预报。根据地质灾害的发生前兆提前做出预报,按灾害点应急预案的疏散路线进行撤离,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应急工程处理措施,切实减轻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五)进行汛期地质灾害巡回检查。根据我市地质灾害发育分布情况,2011年市国土资源局将安排5条路线对全市地质灾害防御情况开展巡回检查。各检查路线如下:
1. 叙永县地质灾害检查路线
泸州-马岭-水尾-叙永-营山-后山-两河-高峰
2. 古蔺县地质灾害检查路线
泸州-古蔺-永乐-龙山-石宝-观文-椒园-双沙
3. 纳溪区地质灾害检查路线
泸州-纳溪-渠坝-打古-白节-龙车
4. 合江县地质灾害检查路线
泸州-合江-甘雨-先滩-自怀-福宝-凤鸣-九支
5. 江阳区、龙马潭、泸县地质灾害检查路线
泸州-泰安-小市-牛滩-嘉明
汛期检查工作采取实地调查、座谈及询问等方式对主要危险(隐患)点进行复查,掌握隐患点的动态发展变化趋势,督促落实好防灾措施。对列入市级预案的隐患点检查其防灾组织机构、监测、防治、预报等方面的准备情况。各区县也要认真组织和落实好汛期巡回检查工作。
(六)强化监测群防。各区县要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群治工作,动态掌握已有和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并及时告知人民群众;不断完善并落实防范预案和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完善基层预警传导机制,强化监测预警信息的快速传递;及时总结推广群测群防群治成功经验,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力度,采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村进户、进校进企。各区县、乡镇人民政府要制订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计划,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地质灾害防灾、识灾、避灾的广泛宣传,调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对重要的灾害点,必须填制包括报警抢险措施、避险疏散路线、预警信号等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并发放到村民手中。切实做到管理有人、人员有责、心中有数、防治有效。
(七)完善各项制度,增强应急反应能力。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强化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视制度、灾情速报制度和应急调查制度,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准备与避险,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政府应制订并发布本行政区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响应机制,明确应急响应责任,增强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和地质灾害主管负责人,接受社会监督。各区县政府要检查监督县、乡政府预案编制工作和预防措施的落实,组织相关部门对地质灾害危险区和重大危险点进行汛前检查、汛期巡查,做到心中有数。市气象部门要会同国土部资源部门通过电视、手机短信等信息手段发布市级区域性的气象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接到地质灾害气象预报等级达到四级或四级以上时,应尽快作好防灾预警和防灾准备工作并启动灾害点应急防灾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