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政府、各监管部门要细化具体工作方案,一把手负总责,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狠抓落实,布控食品安全保障严密防线;加强对大运村、大运场馆、大运相关酒店、开闭幕式场地及周边地区等重点单位、重点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强化薄弱环节,消除安全隐患;严格遴选大运会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责任倒查追究机制;全面加强进出口食品监管,保障深圳口岸进出口食品安全;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建立信息沟通机制,确保各环节无缝对接。
(二)严惩不怠,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
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各区政府、各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行网格化监管,明确责任,分片包干,消除监管死角,重点排查种植养殖、生产加工、经营流通、餐饮服务、进出口等环节的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强化对非法添加物的监测,提高监测频次、扩大监测范围,对检测到的非法添加物及时开展安全评估;加强非法添加行为源头治理,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使用监管。
(三)加快立法,完善
食品安全法治秩序。
启动《深圳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深圳市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立法调研,推动开展立法工作,确保食品安全监督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结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增设“食品安全渎职罪”的实际,完善行政执法制度,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建立严管、严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法治秩序。
(四)资源共享,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
进一步完善覆盖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和各区、街道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提高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各监管部门要制定周密的抽检计划,对重点品种、风险隐患较大的企业等加大抽检频次;加快培养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能力;广泛搜集食源性疾病和食品中有毒化学物质、致病菌污染的数据资料及其他国家地区的危险性评估资料,建立食品安全检测数据库。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国家和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制订实施我市2011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
(五)广泛宣传,营造食品安全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