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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政风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政风建设年优质服务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二、参加范围

  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部门、单位(含事业单位),具有审批和服务职能的窗口单位(部位),以及全体公务人员。

  三、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下旬)。由市政风办下发《政风建设年优质服务竞赛活动方案》,并在报纸、网站上发布公告。各部门、各单位进行广泛发动,动员广大公务人员积极参与,踊跃投入到竞赛活动中。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1日-8月31日)。各部门、各单位按照《竞赛活动方案》确定的“五比”竞赛内容,结合上半年政风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的竞赛计划,积极组织开展为群众、为企业办10件实事和每名公务人员为群众或企业至少办1件实事活动。同时,推选出业绩突出、成果显著、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窗口单位(部位)和个人,上报政风建设年优质服务竞赛活动评审组(由市政风办会同市直机关工委、记者看政风采访团成员、政风监督员等组成,以下简称“服务竞赛评审组”)。并于8月20日至8月30日间,将参赛窗口单位(部位)和个人的简要事迹及3000字通讯体裁事迹材料各一式3份(包括电子版),报送服务竞赛评审组办公室(市政风办,电子邮箱:zfjsn@harbin.gov.cn)。

  (三)评选命名阶段(9月1日-9月中旬)。由服务竞赛评审组对各部门海选推荐的优秀窗口(部位)和个人进行初选,确定服务明星候选人和优秀服务窗口候选单位,然后通过报纸、网站等媒体将候选人和候选单位的先进事迹进行公示,广泛宣传,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再通过企业和群众投票、评审组评定的方式,评选出“百名服务明星”和“30家优质服务窗口”。在“百名服务明星”中确定15名为“十佳服务标兵”候选人,通过在电视直播节目中进行演讲展示等方式,角逐“十佳服务标兵”称号。最后由市政风建设年领导小组作出命名表彰决定,授予单位、窗口和个人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

  四、组织领导

  本次服务竞赛活动在市政风建设年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政风办副主任王勇同志牵头,市政风办副主任关世勋同志配合,成员由市政风办、市直机关工委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组成。

  五、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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