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突出六项重点,构建现代职业技术教育体系
(一)创新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
1.构建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建立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从初级到高端的技能人才完整培养链条。建立普通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之间学生双向流动机制。探索义务教育阶段后学生根据个人志愿和兴趣特长在职业技术教育和普通教育间自主选择的教育体制。将国家重点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纳入高职单考单招、五年制“3+2”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模式试点。健全本科院校面向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招生培养制度。探索高等职业院校、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收培养高技能人才制度。
2.完善职业技术教育学生帮困助学体系。完善“贷、奖、助、补、减、免”的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帮困助学体系。进一步落实好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农村户籍学生和城市低保学生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制度,所需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要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对没有落实免学费政策和国家助学金制度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的市、县(市、区)进行问责。各级各类职业技术院校要从学杂费收入中提取不少于5%的经费,用于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各类助学金要严格程序、细化管理、及时发放,确保专款专用。
3.健全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建立新生劳动力技能储备培训制度。组织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生劳动力进入职业院校或技工院校接受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费补贴。鼓励职业技术院校面向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依托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鼓励职业技术院校与企业合作开展岗前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所需费用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企业要按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应用于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探索将职业技术院校短期职业培训纳入生均综合定额拨款的投入机制。
4.深化教学改革。明确各级技能人才定位,建立中高职衔接的专业设置体系,重点建设面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农业的新专业,打造特色品牌专业集群。到2015年,国家重点职业技术院校每校建设3-5个示范专业,全省建成一批特色品牌专业。研究开发体现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趋势,适应行业企业需求的课程标准和精品教材。加强职业技术教育研究,完善职业技术教育专业、课程、教材建设指导工作机制。
5.完善职业资格鉴定制度。根据全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调整完善地方职业分类目录,大力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地方特色产业等新职业标准和职业资格认证项目,提高职业资格鉴定质量。积极推行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证书并重制度。建设以人力资源职业能力开发评价为核心的职业资格证书体系,加强省、市、县(市、区)三级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国家级重点和部分教学质量高、社会声誉好的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以及高等职业学院,主体专业教学内容与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相符合的专业,其毕业生参加理论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并取得职业技术院校学历证书的,可视同为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发给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职业技能鉴定要求开展指导和督查。改革现行证书发放与行政级别挂钩的制度,各市县证书发放权限按产业聚集、鉴定质量、组织能力水平实行差别管理。建立覆盖全省的技能证书发放信息化质量管理监控系统。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择优建站的原则,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及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和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加快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经相关部门评估认定的职业技术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可直接申请参加相应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逐步实现职业技术院校学历证书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