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提高师资队伍素质水平。
1.加强师德建设。坚持把师德教育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突出位置,切实加强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不断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和评价的重要内容,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能精湛、师德高尚的教师队伍。
2.深化师资培养培训改革。完善职业技术院校专任教师准入制度,到2015年,所有职业技术院校专任教师都必须具备相应资格。加大师资培养力度,支持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和广东省国防科技技师学院及其他有条件的本科院校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建设职业技术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加强“双师型”、“一体化”教师队伍建设,到2015年,“双师型”、“一体化”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达到60%以上。教师职称评聘重点向“双师型”、“一体化”教师倾斜。
3.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完善职业技术教育机构编制标准,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核定和调整教师编制。国家重点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可参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标准核定人员编制。职业技术院校生师比力争达到国家标准。建立完善职业技术院校师资评聘与评价制度。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增设正高级教师职称。鼓励职业技术院校在部分岗位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用人方式,面向社会聘用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经学校试用考核合格的,可转聘到相应的教师岗位。完善职业技术院校教师聘用制度,新聘用的教师必须具有企业工作经历或相应的技能水平。落实教师到企业参与生产实践制度,并以参与生产实践、工学结合、产学研等为重点改革专业教师业绩评价体系。
4.加强校长、专业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启动职业技术院校校长全员培训,用5年左右的时间对全省职业院校校长轮训一遍。分期分批开展职业技术院校管理人员培训,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实施职业技术院校名教师、名校长培养计划,培养一批技能大师、名校长、名教师、专业领军人才和优秀教学团队。
(三)推进校企一体化合作。
1.加强制度建设。启动《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校企合作条例》起草工作,落实《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见习条例》,加快实施职业技术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进一步明确企业参与职业技术教育的法律义务与社会责任。建立政府主导,行业企业和职业技术院校共同参与的各级校企合作协调指导工作机制。
2.完善合作机制。支持职业技术院校与企业合作设立“厂中校”或“校中厂”,共建生产实训中心。探索政府通过一次性补贴、购买学位或服务等方式,支持企业办学和建立实训基地。大力推行“校企双制”、订单式培养等办学模式,逐步实现“招工即招生”、培养和就业一体化。推动成立由职业技术院校、行业企业广泛参与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共同进行技能人才需求预测、标准制定、教学实施、顶岗实习与就业推荐等。鼓励职业技术院校通过产品研发、技术攻关、工艺改进、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提高服务企业发展的能力。完善“百校千企”校企合作平台。到2015年,基本建成10个省级行业性职教集团和一批市级行业性或区域性职教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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