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日甫江·伊明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成 员:陶红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马怀新 市发改委副主任
王 荣 市经委副主任
邓永明 市监察局副局长
杨 黎 市财政局副局长
温尚志 市商务局副局长
张 卫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王 历 市卫生局副局长
夏光顺 市工商局副局长
朱 珍 市广电局副局长
杨小力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调研员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我市药品安全示范区(县)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卫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区(县)要成立相应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指导本区(县)创建工作广泛、深入、扎实开展。
五、责任分工
各区(县)要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创建工作合力,健全落实责任体系,努力提升药品安全水平。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负起牵头部门的责任,会同相关部门认真分解落实创建目标任务,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大药品市场日常监管力度;全面实施药品电子监管,提升基本药物监管水平;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防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督促企业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深化城乡药品“两网”建设,深入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严格规范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严肃查处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各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并发挥作用;强化药品使用管理,落实基本药物制度,提高合理用药、安全用药水平;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时处置、上报严重疑似事件病例;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推进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和使用水平。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广告监督管理职责,依法加强对广告经营发布行为的监管,对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医疗、保健食品等广告要依法查处,并将查处结果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相关部门。
公安部门要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