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培育不同类型的健康单位3家;加强对现有健康单位的分类指导,开展2008-2009年健康单位建设成效评估,抽取3类健康单位进行市级复核,每类各选1家。
余杭区 :
1.加强撤村建居社区(城中村)、农贸市场以及临平汽车北站、临平汽车南站、高铁余杭站等窗口单位的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市容环境整洁。
2.鸬鸟镇、百丈镇通过市级卫生镇复查。
3.创建5个杭州市卫生村。
4.新增无害化卫生厕所6000座,其中预制三格式户厕4000座。
5.新增2个街道(乡镇)开展“灭鼠屋”试点。
6.在国家卫生镇中开展健康镇试点。
7.培育3种类型以上的健康单位10家;加强对现有健康单位的分类指导,开展2008-2009年健康单位建设成效评估,抽取3类健康单位进行市级复核,每类各选1家。
杭州经济开发区:
1.加强撤村建居社区(城中村)、建筑(拆迁)工地、农贸市场及周边的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市容环境整洁。
2.加强文教区、企事业单位的爱国卫生工作。
3.巩固“灭鼠屋”试点成果,继续加大“灭鼠屋”试点工作力度。
4.培育健康单位1家;加强对现有健康单位的分类指导,开展2008-2009年健康单位建设成效评估,抽取2类健康单位进行市级复核,每类各选1家。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
1.加强撤村建居社区(景中村)、农贸市场、农家茶室及周边的环境卫生管理,保持街容环境整洁。
2.巩固“灭鼠屋”试点成果,加大“灭鼠屋”试点工作力度。
3.培育健康单位1家;加强对现有健康单位的分类指导,开展2008-2009年健康单位建设成效评估,抽取2类健康单位进行市级复核,每类各选1家。
三、各县(市)政府工作任务
(一)共性任务。
1.深入贯彻《
浙江省爱国卫生促进条例》、《
杭州市爱国卫生条例》。将爱国卫生和健康城市建设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和“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定期研究部署;健全完善监督检查考评机制,确保各项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督促各乡镇(街道)进一步建立健全爱卫会组织和办事机构,落实爱国卫生专(兼)职工作人员及经费,完善工作制度,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城市建设工作。
2.推进健康城市建设。配合做好建设健康城市基线调查和阶段性评估,组织实施《健康杭州“十二五”规划》;贯彻实施《
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和《杭州农民健康生活读本》为重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开展“五个人人知晓”健康管理倡导行动,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健康生活方式与健康行为形成率、健康基本技能掌握率和重点疾病防治知识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