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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物价局、省环保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关于焦炭生产企业排污费正式标准的通知


  说明:1、吨焦炭排污费=7元×相应的各收费系数。
  2、各系数之间是相乘关系。
  3、“空”表示此处收费系数不予考虑计算。

  附件三:
  炭化室高度2.8米以下机焦炉收费系数

系数

防治

设施

有防治设施收费系数

无防治设施

  收费系数

备    注

高压氨水无烟装煤技术

1

1.2

侧装式生产工艺的收费系数为1

消烟

除尘

设施

地面站

 1

(空)

安装地面站,消烟除尘设施的收费系数为1。

没有安装地面站,仅安装煤、出焦消烟除尘设施,其收费系数分别为1.05;没有安装煤、出焦消烟除尘设施,其收费系数分别为1.2。

装煤消烟

除尘设施

1.05

1.2

出焦消烟

除尘设施

1.05

1.2

炼焦废水处理设施

 

1

直接外排:1.15

熄焦:1.05

 

焦油、粗苯回收

1

1.1

 

焦炉尾

气处置

城市煤气

0.7

(空)

尾气直接点燃收费系数为1.1

尾气直接放空收费系数为1.2

 

工业煤气

1

直接点燃

1.1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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