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市国资委工作职责: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研究提出加快国有企业上市的政策措施,对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管,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积极研究和培育国有控股公司和参股公司上市,协调落实企业上市过程中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出具所出资上市后备企业国有股权设置和管理的批复及相关文件。主管领导:范凤山 总经济师联系人:赵 雷 产权管理处联系电话:67189070
4.市工信委工作职责:负责工业和中小企业上市后备资源的发掘、培育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给市政府办公厅金融办纳入上市后备企业数据库;加快企业上市过程中涉及技改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核工作,并将技改贴息资金、中小企业扶持资金重点向上市后备企业倾斜,积极配合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主管领导:邢冬原 副主任联系人:尚越恩 经济运行局联系电话:67173193
5.市农委工作职责:负责对农业企业尤其是国家、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对上市后备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给予优先扶持。主管领导:李新有 副主任联系人:胡丹华 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联系电话:67170737
6.市监察局(市企业首席服务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根据工作需要,向在上市关键环节中遇到重大难题的上市后备企业派驻企业首席服务官,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主管领导:李留宪 监察局副局长联系人:马广学 市监察局效能室联系电话:67183513
7.市财政局工作职责:按照市政府加快推进企业上市的有关政策,解决落实上市后备企业的财政扶持资金,并会同市政府办公厅金融工作办公室对扶持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监管;根据财政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研究提出和落实加大财政政策资金扶持企业上市的措施建议,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的财政政策问题。主管领导:丁二勇 副局长联系人:景仙凤 工业处联系电话:67181108
8.市科技局工作职责:对全市高新技术类企业资源进行调查和筛选,对具有一定规模、科技含量高、上市意愿强烈的企业,会同市政府办公厅金融办给予扶持和培育,及时推荐纳入上市后备企业数据库;根据科技发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研究提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的措施建议,协调落实相关项目和政策性资金;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上市后备企业项目立项、专利申报和成果登记,将科技专项资金向高新技术类上市后备企业倾斜。主管领导:方振乾 总经济师联系人:楚江华 高新处联系电话:67185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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