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市国土资源局工作职责: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研究提出企业上市过程中涉及的土地评估和土地资产处置方面的措施建议,协调落实与企业上市募集资金投向有关的产业用地的管理工作。对上市公司新建、扩建项目特别是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重点保障并及时办理有关用地预审、建设用地报批和供地手续。主管领导:李天才 副局长联系人:孙春雷 土地利用管理处联系电话:68810301
10.市环保局工作职责:加快对上市后备企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环评的工作进度,加强对拟上市企业环保核查工作的管理,依法及时协调出具环评报告的批复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主管领导:杨照建 副局长联系人:陈 勇 污防处联系电话:67189286
11.市人社局工作职责:指导上市后备企业建立完善和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及时提供相关企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合法用工的证明文件或材料。主管领导:席志宏 总会计师联系人:杨以海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联系电话:67180871
12、市商务局工作职责:做好商业流通领域上市后备企业的挖掘和培育工作,对商业流通领域上市后备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协调做好境外上市企业募集资金的外汇调入和结汇工作。主管领导:苏海平 总会计师联系人:王振宇 财务处联系电话:67170388
13.市城乡规划局工作职责:对上市后备企业在遵守城乡规划法律法规方面情况进行审查确认,并及时出具证明文件。主管领导:杨振茂 局长助理联系人:朱现良 法规处联系电话:67183601
14.市安监局工作职责:根据上市工作需要,及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研究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会同市政府办公厅金融办共同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主管领导:柴栓庆 副局长联系人:白博文 办公室联系电话:67182396
15.市建委工作职责:根据上市工作要求,按照实际情况,及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研究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会同市政府办公厅金融办共同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主管领导:林少蓉 总建筑师联系人:李 勇 建管处联系电话:67188920
16.市文广新局工作职责:做好文化领域上市后备企业的挖掘和培育工作,对文化领域上市后备企业给予重点扶持;根据上市工作需要,及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研究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相关困难和问题。主管领导:丁春萍 副局长联系人:孔小红 产业发展处联系电话:69095829
17.市卫生局工作职责:根据上市工作需要,及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研究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会同市政府办公厅金融办共同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主管领导:原学岭 副局长联系人:董汕治 政策法规处联系电话:6717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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