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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抚顺市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抚顺市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抚政办发〔2011〕6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抚顺市2011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抚顺市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辽宁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抚顺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抚顺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结合我市2010 年地质灾害现状、县(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成果及2011 年气象形势,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及原则

  (一)目标任务

  推进群测群防体系、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及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系统建设,提高全市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处置能力;逐步建立健全全市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完善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制度,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及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加强对抚顺煤田等重点区域以及重要灾害隐患点的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统一领导,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管理,科学防治的工作原则;

  2. 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工作原则;

  3.坚持“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谁参与治理”的工作原则。

  二、2011 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安排

  (一)2011 年地质灾害预测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2011 年3 月至11 月,抚顺市降水总趋势正常偏多,降水量为700~790 毫米;6 月至8 月降水量较常年略少,为440~480 毫米,降水时空分布不均,阶段性明显,局部地区可能发生洪涝灾害。经比较,降水量较2010 年发生值(1231 毫米)偏低,与2007 年至2009 年发生值(667.5~729.0 毫米)相比基本持平;汛期降水量虽小于2010年的发生值(801.4毫米), 但大于2007 年至2009 年发生值(233.0~387.0 毫米)。因此,2011 年度汛期降雨诱发滑波、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概率仍较高,局部突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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