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负责市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关心下一代工作;指导局属各支队、分局和县(市)公安局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以及关心下一代工作;协助离退休党支部抓好党建工作。
5、机关党委。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党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指导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市局计划生育工作。
6、综合处。负责收集全市公安队伍建设信息,编发队伍建设简报,反映队伍动态,开展综合调研;负责起草、审核有关队伍建设的综合性文件材料;负责全市公安队伍建设中心工作、大型活动和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全市公安政治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
(三)后勤装备部
后勤装备部下设计划财务处、装备基建处、后勤服务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处4个正科级机构。
1、计划财务处。负责编制和管理全市公安机关的经费预、决算;审核监督市局及二级单位的各类经费支出;申报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专项经费、追加经费;分析与预测全局经费收支情况,做好编报计划;加强全市公安机关各项罚没收入和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预算外收入的核算管理;指导全市公安后勤装备部门加强经费管理;核拨各类专项经费。
2、装备基建处。负责全市公安警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市公安机关警用装备、被装的计划、采购、发放与管理;负责全市机关警用车辆上牌、入户、报废、销户及年检审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枪、弹计划的申报、发放,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枪弹库的管理工作。
3、国有资产管理处。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配备审批、政府采购、核对入账工作;负责组织市局系统国有资产清查、处置及报废管理;负责市局系统土地资产、房产权证及资料管理;负责市局系统基本建设、办公用房维修以及基建项目的规划论证、可行性研究、工程招投标、施工合同签订、工程竣工验收、标底编制、工程结算等工作。
4、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局机关的日常管理和公共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局机关食堂管理以及局机关对外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车队车辆管理与调度;负责局机关车辆保险、事故车辆处置工作;负责局机关各类警保卫任务和突发事件的后勤保障服务。
(四)纪委(监察室)
纪委(监察室)下设党风廉政室、审计处、案件审理处、信访处4个正科级机构。
1、党风廉政室。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健全具有公安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负责组织开展公安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公安廉政文化建设;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的制定并监督执行;收集汇总分析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信息,提出措施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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