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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我省“暖房子”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


  8月9日至8月20日,在各地检查的基础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检查组,有针对性的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重点抽查。抽查项目占本地区在建的“暖房子”工程项目的20%以上。采取抽签随机抽查的方式。检查中对涉及建筑节能建筑材料及工程实体结构进行现场抽样检测。

  六、检查工作要求

  (一)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暖房子”工程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制定周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各负其责,抓好落实。

  (二)对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条文、现场检测达不到基本要求的工程项目,检查组即时下发《行政执法建议书》,责令拆除整改;对违规企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改、停业整顿、取消资质等处罚;未经培训上岗人员禁止从业。受到处罚的企业和人员不良行为记入信用记录,在媒体和建设系统网站上公示,全省通报批评。

  (三)各地在检查中,应邀请有关新闻媒体参与,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和报刊等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通过广泛的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增强全社会的“暖房子”工程质量意识,促进“暖房子”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七、检查小组名单及地区分配

  第一组:(长春二道区)、白城、松原

  组 长:解国风

  联络员:孔毅

  组 员:林晓波、马俊

  第二组:长春(朝阳区及各开发区)

  组 长:赵桂君

  联络员:黄振、刘刚

  组 员:李大鹏、魏新宇

  第三组:长春(宽城区)、通化、白山

  组 长:安林克

  联络员:李振

  组 员:王晓阳、石博

  第四组:(长春南关区)、四平、辽源

  组 长:陈东华

  联络员:绳维纤

  组 员:朱世坤、李鑫

  第五组:(长春绿园区)、吉林、延边

  组 长:张久慧

  联络员:郭剑

  组 员:任常原、王显鹏

  附件:1、受检工程基本情况表(略)

     2、建筑节能暖房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表(略)

     3、建筑节能暖房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表(节能材料)(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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