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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夏季高温时期及台风等灾害性天气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三)对正处于基坑施工的工地,基坑四周防护栏杆必须坚实可靠,要及时疏通工地排水系统,必要时应增加排水设施,保证水流畅通。要特别注意土体的稳定性,发现土体裂缝及坍塌预兆的,要及时采取有效应急措施。
  (四)要特别加强对施工现场电工的工作责任性教育和建立考核制度,严禁电工自身违章作业。在宿舍、临时用房内以临时照明线等为检查重点,加大检查力度,对存在问题的,必须立即整改。
  (五)做好雷雨多发季节的现场防雷击工作,特别是在周围没有高大建筑物的区域内施工时,必须安装可靠的防雷装置,外脚手架、起重机械设备和工程项目必须按规定做好避雷接地,施工机械和照明装置应做好保护接零。雷电发生时,严禁携带金属物体在露天行走,严禁靠近电器设备,严禁人员停留空旷地带、电线杆和高压电线下。
  三、坚持以人为本,落实防暑降温工作
  (一)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防暑工作的通知》(穗建质〔2010〕879号)的要求,保障广大建筑职工身体健康。
  (二)做好培训教育工作,要教育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了解防范高温中暑的基本常识,学习并掌握有关事故预防和救援知识,在施工组织中认真贯彻执行。
  (三)作业人员宿舍要保证良好的通风条件,各施工现场都要配备足够的饮用水以及为作业人员准备一定的绿豆汤、含盐清凉饮料等,发放清凉油、仁丹、风油精等预防中暑的药品。高温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尽量减少高空和深基坑作业,对年纪大、身体素质差、不适应高温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岗位。
  (四)要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工地食堂、食品和饮用水的卫生管理,保证饮食卫生,避免引发中毒事件。
  四、落实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一)各施工企业要健全完善相应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抢险救灾队伍和物资,抓紧做好应急救援的动员和准备工作。
  (二)对已制定的应急处置预案,要进行一次组织演练并予以完善和补充,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一旦发生险情,要立即启动预案,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三)加强应急值守和报告制度。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及时掌握所属工地情况,特别要加强台风暴雨期间值班工作,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履行值班的职责。
  五、落实专项检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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