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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导则(试行)》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导则(试行)》的通知
(深建字〔2011〕206号)


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宝安区住宅局,光明、坪山新区城建局,市物业管理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实现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目标,提高物业管理的科技含量和服务水平,在物业管理中全面导入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理念,推进绿色物业管理工作,为我市打造绿色建筑之都、建设低碳生态示范城市作出积极贡献,我局制定了《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导则(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并及时将实施情况反馈至我局。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导则(试行)


编制单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二○一一年六月

目  录

  1. 总则
  2. 绿色物业管理基本架构
  3. 绿色物业管理制度要点
  3.1组织管理
  3.2规划管理
  3.3实施管理
  3.4评价管理
  3.5培训宣传管理
  4. 绿色物业管理技术要点
  4.1节能
  4.2节水
  4.3垃圾处理
  4.4环境绿化
  4.5污染防治
  5. 绿色物业管理的应用示范项目和创新发展
  附录:
  1、名词解释
  2、引用文献

1 总则


  1.1为实现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目标,提高物业管理的科技含量和服务水平,在物业管理中全面导入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理念,推进绿色物业管理工作,制定本导则。
  1.2本导则用于指导深圳经济特区行政区域内的绿色物业管理工作。
  1.3绿色物业管理是指在保证物业服务质量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技术改造和行为引导,有效降低各类物业运行能耗,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致力构建节能低碳生活社区的物业管理活动。
  1.4绿色物业管理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服务标准规范,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1.5专业物业服务企业可运用ISO14000等管理体系,将绿色物业管理有关内容分解到管理体系目标中去,使绿色物业管理规范化、标准化。
  1.6鼓励各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绿色物业管理的政策与技术研究,不断发展绿色物业管理的新模式、新方法、新设备与新技术,推行绿色物业管理应用示范项目。

2 绿色物业管理基本架构


  2.1物业管理服务机构从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两方面入手,通过科学管理,提升既有物业综合运行水平,有效降低物业能耗和改善物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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