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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全疆图书馆有偿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批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全疆图书馆有偿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批复
(新发改收费〔2011〕1524号)


自治区文化厅:

  你厅《关于对自治区图书馆有偿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调整的申请》(新文社〔2011〕24号)收悉。为健全惠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根据《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财务发〔2011〕5号)精神,经研究,同意调整自治区图书馆有偿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如下:

  一、取消的收费项目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备注

1、资料查询类

 

 

 

  少儿类工具书查询

2元

 

  视听资料阅览费

1元

 

  光盘检索费

18元

  数据库开库费

光盘检索费(机时费)

小时

1 5元

 

  因特网上机代查费

小时

8元

 

2、复制费

 

 

 

文献资料还原复制费

1-1.5元

根据纸张大小浮动A4型1元,A3型1.5元

  数据输入费

0.3-0.5元

 

  书目数据下载费

0.2元

 

激光唱片、开盘录带制作费

分钟

0.2-4元

  根据载体不同浮动

录像带制作费

分钟

5-5 0元

根据制作量浮动

3、家长陪读费

15元

  “少儿图书银行”活动

4、“一卡通"服务收费

 

 

三年

 

1 00元

报纸、期刊、外借、工具书、民文五个服务窗口

5、公益性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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