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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南昌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任务的通知

  46.在整合资源的基础上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形成以省为单位建立涵盖基本药物供应使用、居民健康管理、绩效考核等为基本功能的基层医疗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并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衔接,提高基层规范化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九)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

  (1)实现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全科医生目标

  47.大力推进全科医生的培训、培养,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有合格全科医生的目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8.开展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完善和落实鼓励全科医生长期在基层服务的政策,从制度上规范全科医生培养、培训问题。(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49.为乡镇卫生院招收定向免费医学生。(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0.安排38名乡镇卫生院和165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岗位)培训。其中中医类别全科医生10名。(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51.启动实施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建设,建设一批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2)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

  52.为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实现每个乡镇卫生院都有执业医师目标。(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

  53.继续开展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医疗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全市完成乡镇卫生院培训医疗卫生人员162人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卫生人员318人次、村卫生室培训卫生人员1763人次。(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54.加大卫生专业技术骨干队伍建设,选拔培养16名农村卫生专业技术带头人。(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55.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吸引、稳定医疗卫生人才的长效机制。落实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倾斜政策。做好志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业三年以上的高校医学毕业生,按高校隶属关系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继续落实城市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生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农村服务一年以上的政策等。(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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