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住房保障2011年度计划的通知
(深建字〔2011〕203号)
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住房保障2011年度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深圳市住房保障2011年度计划
第一章 总则
一、背景及依据
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着力解决我市各类住房困难问题,根据《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关于做好住房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建保〔2010〕91号),《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及《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的要求,结合《深圳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11-2015)》的2011年度安排情况,特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转变发展模式,全面落实“十二五”住房保障工作部署,以户籍住房困难人群保障为基础,以人才保障为导向,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增加保障性住房的有效供应和货币补贴的范围,切实缓解各类受保障人群的住房困难,加快推进人才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全面落实人才货币补贴工作,为实现人才集聚、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的先进城市打下基础。
第二章 2010年度计划完成情况
三、“十一五”规划总体完成情况
“十一五”期间,全市新增安排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共计16.9万套、151个项目,建筑面积约1267万平方米,超出“十一五”规划安排建设14万套目标2.9万套,实际竣工2万套。
四、2010年度计划实施情况
(一)新增用地供应实施情况。
2010年,我市计划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30公顷,实际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地块16个,总计约60.57公顷(其中,安居型商品住房用地拍卖纳入住房保障范畴的22.45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