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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住房保障2011年度计划的通知

  七、资金安排目标
  2011年,计划安排投资资金为148.6亿元,其中筹建保障性住房投资资金145亿元,货币补贴资金3.6亿元。
  八、质量与品质目标
  实现新增保障性住房项目100%达到《深圳市绿色建筑评价规范》铜级标准,严控工程质量,打造1-2个达到省部级以上工程质量奖项标准的精品工程,并打造2-3个绿色低碳生态示范社区。

第四章 2011年度策略指标

  九、筹集建设策略指标
  (一)筹集建设模式。
  积极探索保障性住房引入社会力量筹集建设模式,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为主的保障性住房投融资格局。
  其中,经济适用住房主要采用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组织、社会参与的“BT”模式等方式筹建,竣工后按我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要求,按规定分配给符合条件的保障人群;
  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由住房保障部门组织建设,或通过企业参与的BOT、BT等模式筹建,通过贴息、以租养息等方式运营,按规定分配给符合条件的保障人群,同时探索运用公积金、保险资金、信托资金、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等方式拓展保障性住房融资渠道;
  安居型商品房主要采用“定地价,竞房价”或“定房价,竞地价”的方式招标,采取市场化模式运作,按规定由住房保障部门分配给符合条件的保障人群。
  (二)筹集建设区域分布。
  根据保障性住房筹集建设任务要求,对2011年保障性住房筹集建设目标进行区域细分,具体任务分解情况将依据用地安排情况进行调整,具体区域分布情况如下:

  2011年度保障性住房区域安排
  单位:万套

区域

保障性住房

总计

6.2

市本级

1.94

福田区

0.2

南山区

0.8

盐田区

0.06

宝安区

1.3

龙岗区

1.5

坪山新区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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