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资金安排目标
2011年,计划安排投资资金为148.6亿元,其中筹建保障性住房投资资金145亿元,货币补贴资金3.6亿元。
八、质量与品质目标
实现新增保障性住房项目100%达到《深圳市绿色建筑评价规范》铜级标准,严控工程质量,打造1-2个达到省部级以上工程质量奖项标准的精品工程,并打造2-3个绿色低碳生态示范社区。
第四章 2011年度策略指标
九、筹集建设策略指标
(一)筹集建设模式。
积极探索保障性住房引入社会力量筹集建设模式,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为主的保障性住房投融资格局。
其中,经济适用住房主要采用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组织、社会参与的“BT”模式等方式筹建,竣工后按我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要求,按规定分配给符合条件的保障人群;
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由住房保障部门组织建设,或通过企业参与的BOT、BT等模式筹建,通过贴息、以租养息等方式运营,按规定分配给符合条件的保障人群,同时探索运用公积金、保险资金、信托资金、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等方式拓展保障性住房融资渠道;
安居型商品房主要采用“定地价,竞房价”或“定房价,竞地价”的方式招标,采取市场化模式运作,按规定由住房保障部门分配给符合条件的保障人群。
(二)筹集建设区域分布。
根据保障性住房筹集建设任务要求,对2011年保障性住房筹集建设目标进行区域细分,具体任务分解情况将依据用地安排情况进行调整,具体区域分布情况如下:
2011年度保障性住房区域安排
单位:万套
区域
| 保障性住房
|
|
总计
| 6.2
|
市本级
| 1.94
|
福田区
| 0.2
|
南山区
| 0.8
|
盐田区
| 0.06
|
宝安区
| 1.3
|
龙岗区
| 1.5
|
坪山新区
| 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