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近日强降雨天气引发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赣州市矿管局:
根据省气象部门的气象预测,未来三天,我省还将有一次较强降水过程,部分地区有大雨到暴雨,局部有大暴雨,6月13日省气象局启动重大气象灾害Ⅲ级应急响应。由于前期降雨致使土体含水趋于饱和,这轮强降雨引发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将大大增加。为了防范局部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有关地质灾害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警惕,高度重视。各地要提高警惕,高度重视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市、县局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防灾工作的部署落实,要将防灾责任具体落实到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全系统干部职工要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心理,发扬连续作战精神,排除一切困难,积极主动做好各项防灾工作。
二、加强监测,及时预警。各地要迅速通知县、乡基层负责同志以及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人,必须到岗到位,严防死守,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山区农村建房切坡段、城镇规划区切坡段、露天采矿(石)场、新建和改扩建公路铁路边坡、水利工程边坡和旅游景区高陡岩体等重点地段,特别是中小学校区、医院等人员聚集区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防范。要加强与当地气象、水文部门沟通,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及时作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发现险情及时预警。
三、做好应急准备,及时组织避让。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一旦出现险情灾情,要协助当地政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果断撤离危险区所有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人员,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避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四、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坚持实行24小时值班,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和主办人员的手机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确保通信信息畅通。发现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或者接到有关报告,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并第一时间上报省厅地质环境处和地质灾害值班室,灾害具体情况暂时不明的,可以采取续报方式进行补报。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