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西流湖区域水环境管理的通知
(郑政办〔2011〕52号)
中原区、二七区政府,郑州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西流湖区域综合整治工作,明确各部门对西流湖区域管理的职责,建立长效机制,巩固西流湖区域综合整治的效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域范围
西流湖区域范围为:东至西三环、北至科学大道、西至京广陇海铁路连接线及凯旋路、南至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面积约15.34平方公里的规划区域;贾鲁河河道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以南至尖岗水库向贾鲁河排水区域。
二、总体目标
以改造生态水系为奋斗目标,以截污治污为重点,以各项措施为手段,加强湖区沿线的环境监管,坚持定期巡查,明确责任区工作职责,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西流湖水质达到景观用水标准。
三、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中原区、二七区政府,郑州高新区管委会1.要加强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和群众生活排水的环境监管。8月底前完成湖区沿线管线收集截污工程。保证不再有污水排放到西流湖区域。2.二七区张寨村在整体搬迁前,要采用无动力生物处理系统处理群众生活污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8918-2002)二级标准后排放。3.各责任区严格审批程序,对湖区沿线工业企业经过治理仍不达标,依法实施关停。对今后新发现的超标排放企业和生活污水排放,要及时处理到位并向市政府报告。
(二)市环保局1.加强西流湖区域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有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工业企业,依法从严处理,并依据《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生态水系流域污染实施有偿治理的通知》(郑政文〔2011〕127号)对责任区实施有偿治理。2.加强新建项目管理,对向西流湖排放水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依法不予审批,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3.加强西流湖水质监测,近期每月监测2次,综合整治完成且水质稳定后每月监测1次,紧急情况随时监测,及时掌握西流湖水质状况。4.组织、指导、验收二七区张寨村生活污水处理站的建设和使用,确保达标排放。
(三)市园林局西流湖管理处1.加强对管辖范围内污水排放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有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现象,及时上报环保部门,由环保部门依法处理。2.按照西流湖区域综合整治的要求尽快完成湖区清淤、坝体建设和绿化工作,完善基础设施建设。3.西流湖库区蓄水后,要加强湖区及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建立定期检查、日常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西流湖水质符合景观用水标准。4.加大对西流湖园区内垃圾、废弃物的管理,清扫保洁工作责任到人,做到日产日消,完善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