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国家两化融合促进节能减排重点推进项目的通知
(津经信两化〔2011〕3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促进节能减排工作的进程,根据工信部《
关于推荐两化融合促进节能减排重点推进项目的通知》的要求(工信厅信函〔2011〕412号),现组织开展第一批国家两化融合促进节能减排重点推进项目申报,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一)项目的申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我市的项目申报工作,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将具有代表性的项目推荐至工信部。
(二)项目的审批。工信部组织专家对上报的项目方案进行评审,适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决定其是否适于列为重点支持推进的项目。工信部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对项目方案的审查,依据项目所属领域征求意见,在综合各方意见基础上形成项目审批意见后,做出正式批复。经过批复同意的项目,纳入部重点指导推进的两化融合项目库。
(三)项目的验收。工信部定期组织专家对项目的进展进行阶段性检查和指导,直至完成项目验收。重点项目指导推进的期限一般为三年。
二、重点支持方向
选择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支持节能减排成效明显的信息系统建设,引导工业行业、企业和地方政府通过提高信息化水平,提升节能减排能力。重点行业包括:钢铁、石化、有色、建材、纺织、轻工、机械、电子信息、电力、煤炭等行业。项目类型主要包括:研发设计信息系统、产品信息化、工艺流程优化系统、装备智能化、供应链管理、生产运行管理系统(MES)、生产集中管控系统、能源管理系统(EMS)、健康安全环保管理系统(HSE)、节能减排信息化服务平台、区域性节能减排信息化监控平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清洁生产信息化平台等12个方面。
三、申报项目的条件
(一)申报项目要具有一定实施基础和应用前景,在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等方面具备可行性;在所在行业或应用领域中具有较强代表性,具备一定的试验意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项目实施倡导安全可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