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惠州市开展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议案办理方案的通知
(惠府办〔2011〕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政府《关于开展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议案办理方案的报告》。根据市人民政府意见,现将《惠州市开展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议案办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迳向市卫生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惠州市开展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议案办理方案
为切实做好市十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开展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的议案》的办理工作,进一步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我市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发生,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开展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的目的意义
新生儿疾病筛查是指在新生儿期对严重危害新生儿健康的先天性、遗传性疾病施行专项检查,提供早期诊断和治疗的母婴保健技术。筛查病种包括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等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和听力障碍。实施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目的是通过政府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方式,为出生缺陷的新生儿提供早期诊断、干预和治疗,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发生,提高我市出生人口素质。
二、工作目标
到2012年, 我市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筛查率分别达到93%和88%以上(国家要求分别达到90%和80%以上);到2013年,分别达到95%和90%以上(国家要求2015年分别达到95%和90%以上,省要求2020年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达到85%以上)。
三、服务对象
在我市取得开展助产技术服务项目资格的医疗机构分娩的新生儿均可享受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
四、筛查病种
我市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包括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和新生儿听力障碍。
五、服务流程
孕妇于住院分娩前到分娩医疗机构领取《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卡》。新生儿出生72小时后、20天之内,在分娩医疗机构进行采血。分娩医疗机构于5个工作日内将血片和筛查登记表核对无误后送达具有资质的市新生儿疾病筛查机构。市新生儿疾病筛查机构于两周内将结果反馈给送检医疗机构,由送检医疗机构将结果反馈给新生儿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