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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惠州市开展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议案办理方案的通知

  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医疗机构负责在其机构分娩的新生儿听力筛查,筛查一般在出生后48小时至出院前完成,未通过者及漏筛者于42天内均应当进行双耳复筛。在未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医疗机构分娩的新生儿,持《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卡》,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听力筛查。
  六、部门职责
  (一)妇儿工委: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情况调研,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做好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二)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市内各宣传媒体,加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新生儿疾病筛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努力提高人们的认识程度和接受新生儿疾病筛查的自觉性。
  (三)卫生部门:完善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建设;加强辖区内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并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与新生儿疾病筛查有关知识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负责定期向政府报告全市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执行情况。
  (四)财政部门:负责对卫生部门报送的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所需经费预算进行审核,报政府批准后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做好资金监督检查工作。
  (五)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大力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和优生优育知识宣传培训;将新生儿疾病筛查知识纳入婚育学校学习内容,并对前往领取《计划生育服务证》的新婚夫妇进行宣传。
  (六)物价部门:负责确定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的医疗服务价格,并做好价格检查工作。
  七、经费分担与结算方式
  (一)经费分担
  参照我市免费婚检经费分担办法,实行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所需的经费,由市和县(区)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分担办法为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和仲恺高新区由市财政和区财政按5:5比例分担,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由市财政和县财政按6:4比例分担。市、县(区)财政应将分担的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经费安排按二级医院每例114.9元、2010年全市活产数85444人计算,总费用约982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承担费用约541万元、县(区)承担441万元。
  (二)经费结算
  1.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经费结算:实行每半年结算一次。市新生儿疾病筛查机构将完成的筛查人数(以采血卡片进行统计)、筛查的病种和费用按医疗机构列表于每年6月和12月终后10天内反馈各县(区)卫生局(属市直和惠城区医疗机构反馈惠城区卫生局),经县(区)卫生局审核汇总后报本级财政局和市卫生局。属县(区)分担的经费由县(区)财政局拨给卫生局后拨付市新生儿疾病筛查机构;属市分担的经费由市财政局下达追加预算的文件,将所分担的经费追加给各县(区)财政局,由县(区)财政局拨给卫生局后拨付市新生儿疾病筛查机构。市新生儿疾病筛查机构在收到拨款的10个工作日内,将血片采集工作费用按物价部门核定金额返拨给送检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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