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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闽政〔2011〕5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专项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福建省“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专项规划

  二○一一年六月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发展现状

  第一节 主要成就

  第二节 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第二章 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发展目标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第二节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第三节 构建性别公平制度,推动出生性别比趋向正常

  第四节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第五节 增强综合服务意识,引导人口有序流动

  第六节 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七节 加强重点项目建设,提高服务和管理能力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节 加大人、财保障力度

  第三节 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体系

  第四节 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五节 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风建设

  第六节 加强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前  言

  “十二五”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时期。人口发展将面临新的复杂局面,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对于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根据《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我省“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9〕192号),以及《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全国“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精神,省人口计生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福建省“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本《规划》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今年中央政治局人口专题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精神。主要阐述规划期内政府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战略意图和工作重点,明确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政府引导、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行动纲领,是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政策和安排重点项目投资建设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基期为2010年,规划期为2011~2015年。

第一章 发展现状

第一节 主要成就



  “十一五”期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全省形成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格局。认真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运用经济、社会、法律、行政和宣传教育等手段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把开展计划生育与发展经济、完善社会保障、消除贫困、普及教育、提高健康水平、提高妇女地位、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等紧密结合起来,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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